广西一大学生被指网络售卖虐杀动物视频,这位大学生这么做合法吗? 中国虐猫虐狗违法吗
举虐杀流浪猫事件犯法吗?
犯法的,应该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专条,用法治来推进社会道德的建设。
罪名成立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开展虐待动物的表演或者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不做区分,扑杀已经防疫的动物,或者采用非人道的方式扑杀动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以商业为目的,违反本法规定,从活体动物身上摘取器官及衍生物,贩卖动物器官,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章所指的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
卖网上的视频犯法吗?
不在公开场合播放 或用于商业目的 不违法
虐待动物犯法吗
一般来说 普通的动物目前是不犯法的 但是在新加坡等国家是属于犯法的范畴。
而属于国家保护类的动物虐待是犯法的,普通的小动物 比如小猫小狗,目前在我国的法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还是不属于犯法的等级。因为上升到得法的时候,是很严重的,不是普通的惩罚问题。因而可能在部分的地区有损害管制条例,但是还不至于犯法
补充:如果别人虐待你家的动物 是可以控告的 因为这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但是如果你是看到别人虐待他家的动物,这样控告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你不是直接当事人 本案与你并没有切实的关系。所以很多事情虽然大家都难以接受,但是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法律所能保障的范围是有限的
虐待动物背后的利益链是什么?
一个能成功举办一届奥运会的国家,一个把世博办得人数规模空前大的国家,竟然没有一条禁止虐待动物的法律,实在让人心寒。呼吁此类法律条例尽快出台。
一段时长4分多钟的“虐兔视频”近日引起网络公愤。就在人们谴责虐待动物者道德缺失时,有网民爆料:触目惊心的画面背后,存在着一个成批量制作和销售残忍虐待小动物视频的利益集团。我们联系到揭露黑幕的发帖人、视频女主角身边朋友,了解到了“虐兔视频”背后鲜为人知的内幕。
调查视频背后的利益链
我们调查了解到,看似简单的虐待动物视频实际上已经悄然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首先是国内有专门的制作虐待动物等变态视频的团伙;团伙有人负责利诱一些女孩子拍摄虐待动物视频;最终拍摄的视频由这个团伙通过网络卖给主要是境外的特殊网站使用,获取不菲的费用;而国内的某些网站为求点击率也时不时会购买一些这样的视频。
网民呼吁出台反虐待动物法
动物保护法和反虐待动物法的法学研究专家常纪文表示,“欧美等外国地区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非常完善、执行也比较严格,一旦涉及到哺乳动物,就会有动物保护团体进行干预,甚至会因此坐牢。而我国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有利欲熏心者钻了这一空子。”很多网民呼吁,加快反虐待动物立法。
网友揭黑幕 利益集团牟取暴利
“虐兔视频”引发网民强烈愤慨。网民“北风”说:听着兔子惨叫的声音和她们的笑声,我简直太气愤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就在网民痛责之时,天涯知名写手“柳随风”发帖指出:虐兔视频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一些利益集团拍摄视频牟取暴利,大量动物成为牺牲品。
我们通过“柳随风”与网友“孔雀明王”取得了联系。他告诉我们,自己是一个动物保护者,在无意中发现了出售虐待动物视频的QQ号后,希望揭发此类事件,于是购买了视频,用半年时间逐步获得信任,“卧底”到这个团体,了解到背后黑幕。
我们查看了“孔雀明王”发来的视频和照片,场面比公布的视频更血腥、更残忍。“孔雀明王”告诉记者,买卖“虐待动物”视频的群体是个较封闭的群体,该团体通过QQ群联系,一般由熟人介绍加入。他们制作的视频发布到国外的视频网站上出售。拍摄视频的人可获利五六千元。
我们随后找到了出售这些视频的网站。该网站共有279个虐杀动物的视频,虐杀的对象包括昆虫、猫、兔、金鱼等,价格从3.7美元到9美元不等,时长均在四五分钟,网站明确表示可以提供“非常残忍”的踩踏视频,客户还可通过邮箱联系,制定服务内容。
虐兔女主角 饱受困扰濒临崩溃
我们联系到视频中虐兔女主角黄絮(化名)的朋友,她表示:虐兔视频在国内公布后,网民对黄絮进行了“人肉搜索”,她的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甚至家庭地址均被曝光。她的心理压力非常大,不愿再与人接触。
黄絮的朋友告诉我们,黄絮家境非常优越,性格比较单纯,拍摄视频是被利诱,收入并没有传说中的五六千元,而是400元。视频是几年前拍摄的,而这几年她一直受到心理困扰。据黄絮的朋友介绍,2007年黄絮即将大学毕业时把简历投到网络求职,不久就有人与她联系,请她去做视频制作工作,工作性质是“用脚拌沙拉”。
出于好奇以及想向家人证明可以经济独立,黄絮答应了工作。当发现工作内容其实是穿上高跟鞋踩水果时,她感到奇怪,但老板说这是给国外某些变态病人看的,绝不会流传到国内。踩过水果后,老板逐渐把被踩的东西变为鲫鱼、面包虫、龙虾等活体。黄絮逐渐觉得难以接受,想要停止。但老板威胁她说如果不继续干,就把以前踩动物的视频公布到网络上。黄絮说,第一次踩水果,得了100元。踩其他动物,每次收入200至300元。踩兔子那次,得了400元。黄絮后来没有再与之联系,几年来她一直饱受心理困扰,被曝光后,更是濒临崩溃。
朋友听黄絮亲口说过:国内确实存在一个制作虐待动物视频的团队。据我们核实,黄絮目前已委托朋友向四川成都牛王庙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能揪出幕后的团伙,不让更多女孩子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