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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履行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五个要点

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履行门诊首诊负责制?首诊负责制五个要点

名词解释:首诊负责制?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

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门诊首次接诊医师,对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来不及转到急诊科前,必须

负责病人的抢救工作,并护送至急诊科,交急诊科医师处理后,方能离开。非急诊患者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要在问诊、检查后才能决定,并在门诊卡上按规定记录好,注明“请××科会诊”,再由病人持病历卡到××科诊治。以后按门诊会诊制度规定进行。

3、急诊设立“急诊”章,5分钟内接诊,对非属本专业急诊患者接诊后,

经问诊、检查后,在门诊卡上按规定做好记录,并注明“请××科会诊”,待

××科医师来后,讲明情况方可离开。必要时共同参加抢救。

4、病房首次接诊医师对病人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

求上级医师处理解决,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5、无论门诊、急诊、病区对于危重病人在病情未稳定前不得随意转诊、

转院,确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及时叫二唤医师处理,病情允许转诊、转院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总值班妥善处理。

6、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延误抢救时间。

医院首问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医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寻医问药、科室设置以及办事程序、信访投诉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2、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医院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统一制作工作身份标识牌,将职工的身份、职务、联系电话等在宣传栏、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办事人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服务对象到医院就医时,首位接诊的医务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科室其他人员或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帮助联系承办科室或人员,并将有关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4、每位职工(包括实习、进修人员)在医院任何场所,凡遇到患者或其他人员咨询时,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有关部门或者指点到相关地点。

5、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门诊主任或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6、为切实贯彻实施“首问负责制”,我院职工必须做到,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有问必答,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而当事人不能答复的,需立即请示本部门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不属于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卸,要积极将提问者指引到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

7、服务对象认为医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有权向医院纪检行风投诉。

8、对不履行“首问负责制”的职工,将按医院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不清楚的可以查询下长春新康呼吸专科医院,他们医院就是首问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的医师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就医。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严格依据客观情况如实记载患者的实际情况,补正病历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标注,保存病历时安全妥当,对待病历严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