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健康

为什么CRO企业只出现在医药行业?(在医药行业,CRO是指什么,CRAO又是指什么?)

为什么CRO企业只出现在医药行业?(在医药行业,CRO是指什么,CRAO又是指什么?)

在医药行业,CRO是指什么,CRAO又是指什么?

CRAO,是“Contract Regulatory Affairs Organization”的缩写,即合同注册组织,指专业从事药品注册及各种医药法规符合事务的服务机构,例如,康利华咨询。

CRAO的来源:

1、RA,是Regulatory Affairs的缩写,即药政事务。根据药政机构的要求(所谓药政机构,如FDA、EDQM、TGA。中国药政机构现为CFDA,全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收集被注册药物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如CTD),编成文件,递交给相应的药政机构。大部分药政机构都要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之后,会授予注册号或者证书,药企也就有了在该地区销售该药品的资质。

2、CRAO与CRO的关系,合同研究组织(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与 合同注册组织(CRAO,Contract Regulatory Affairs Organization)应运而生。前者,专业从事药品研发;后者,专业从事药品注册及各种法规符合事务。

CRO与CRAO的优势在于,有着专业团队、专业运营、专业经验、专业资源,可以与企业客户共享资源、进行成本分担。

相对于CRAO公司,CRO公司在注册能力方面更显偏弱。然而,研发的下一步就是注册,但注册不是被动等待研发的结果,而是以注册的标准去规划和指导研发。但是,目前不少制药公司在与CRO公司合作过程中忽略甚或根本未能意识到这一点。而且,许多CRO公司往往只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研究。例如,药学研究型CRO,偏重于原料药研发、制剂研发领域;安全性研究型CRO,偏重于药效、药理、毒理与安全领域;临床研究型CRO,偏重于一般临床研究、BE研究领域。

由此,遴选与评价困难、预判与监控困难、争议解决困难等成为CRO委托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如何规避或解决CRO委托中的这些问题,康利华咨询认为,在制药公司与CRO之间,选择一个合适的CRAO,是解决问题之道。

CRAO在此中的作用在于:代表制药公司遴选评价CRO;参与CRO研发策略和研发方案的制定;对CRO的工作进行预判、监控和结果评价;CRAO有强的意识和能力,整体把握安全、有效和质量研究,特别是其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关系;有强的意识和能力关注和实施注册与GMP的衔接;有强的注册资源和能力;可以弥补CRO的其他缺陷;在项目进展不顺利、没有预期结果或发生争议时,CRAO可以作为专业的第三方为委托人争取利益。

cro公司是什么意思?我是指跟医药方面有关的

合同研究组织(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CRO)是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申办者可委托其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 CRO 可以作为制药企业的一种可借用的外部资源,可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个具有高度专业化的和具有丰富临床研究经验的临床研究队伍,并能降低整个制药企业的管理费用。

制药行业的CRO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CRO的全称是?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主要包括临床试验方案和病例报告表的设计和咨询,临床试验监查工作,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以及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等等,是一种专业要求极高的外包服务。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医药公司对药物做医学统计和临床试验等业务。

什么叫CRO企业

是合同研究组织,简单来说就是转给药厂的药做临床试验的,也就是给药品做中药保护的。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CRO)20世纪80年代初起源于美国,它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按照工作的性质,CRO大致分为临床前研究(Pre-Clinical)CRO和临床研究CRO。临床研究CRO以接受委托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为主。

资料拓展:

CRO与CRAO的应运而生

对于大多数制药公司而言,部分或全部委托CRO公司是现代专业分工的必然选择,这样更专业、更有效、更易得结果、更易成功和降低成本。

就目前中国制药公司的研发与注册能力而言,可以分为:强研发强注册、强研发弱注册、弱研发强注册、弱研发弱注册、无研发和注册等五种类型。其中,第一种为极少数的大型、外资、合资公司,约10%-15%,第二、三、四种占绝大多数,约65%-75%,第五种,即无研发和无注册能力的公司,约15%-20%,甚至更高。

在研发能力方面,绝大多数制药公司没有研发团队,或力量薄弱,或根本没有懂研发的人才;没有现代研发的意识和理念;没有或缺乏研发的经验;没有研发的设施和条件。在注册能力方面,绝大多数制药公司没有注册团队,或力量薄弱,或严重缺乏注册人才;对法规和指南的要求了解不全、不深或甚少;没有注册经验,更不了解法规和指南以外的审评实践;没有意识和能力,根据法规和指南的要求和注册经验,规划和指导研发工作。

一个制药公司成为强研发强注册的公司是困难的、高成本的,甚至不可能的。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研究组织(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与合同注册组织(CRAO,Contract Regulatory Affairs Organization)应运而生。前者,专业从事药品研发;后者,专业从事药品注册及各种法规符合事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