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航有针对孕妈妈的健康管理方案吗? 孕妇乘机规定要求
医院在疫情期间应该如何做好孕妇、产妇安排?
一、全面加强医院疫情管理机制
1.加强全员防控培训,制定应急预案
要实现孕产妇就诊过程的安全有序,保障母婴安全,首先必须要求医务人员具备合格的防控能力,因此加强所有医务人员对疫情相关知识的学习,做好全员防控培训至关重要。培训要实现医生、护士、保洁员、保安人员、收费窗口等全面覆盖,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医院要利用线上教学工具,进行线上学习和宣教,一方面认真学习国家发布的关于疫情最新的诊疗方案和防控技术指南;另一方面从诊疗要点、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到危急重症抢救预案、流程等进行详细培训及演练,并组织全员防控技术考核,要求做到参与率和合格率均到达100%,为临床孕产妇的就诊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对于医院工作人员要实现每日防控全员排查,入院前在医院门口进行检查,详细记录体温和流行病学史,做到当日监测,当日汇总,确保院内工作人员无感染。同时,要组织各科室对医院门诊、住院等具体工作环节和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做好可疑急诊孕产妇的就诊分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摸排、发现和严控传染源,阻断潜在传播途径,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做到科学防控,绝不打无准备之仗。
2.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增设隔离病区
发热门诊是用于排查疑似传染病人、治疗发热患者的专用诊室,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针对孕产妇容易出现发热症状这一特殊情况,医院要及时对发热门诊进行整改,打造孕产妇独立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的选择要做到远离门诊、急诊,位置独立;设置醒目标识,保持良好通风和严格的消毒措施,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患者登记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患者是否存在2019-nCov的流行病学相关症状,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立即安排进驻隔离病区,并及时进行检查和上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和病毒扩散传播。
二、优化孕产妇就诊机制和流程
1.严格预约实名就诊管理机制
要严格落实执行就诊预约实名制,为了避免孕产妇就诊扎堆聚集,出现感染风险,医院要严格执行预约机制,来院就诊患者事先进行实名预约挂号,分散就诊人群、时间,实现一人一诊室。患者预约后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医院APP向患者介绍院内科室布局和就诊流程,避免扎堆候诊和待检,缩短在人群密集区域不必要的滞留时间,到院就诊时要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进行实名就诊。
2.执行三级预检制度,再造就诊流程
为从源头上防止“外疫侵入”,保护孕产妇就诊环境安全,医院要对孕产妇的就诊流程进行重新再造梳理,严格执行三级预检制度。首先,在医院门口处设置预检分诊台,对来院就诊孕产妇及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详细询问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做好既往病史、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要求就诊来院必须佩戴医用口罩,就诊时要按顺序就诊,排队等候时保持安全距离。并在预检分诊台准备消毒和防护用品,对体温计做到一次一消毒。其次,在门诊设置预检分诊台。对患者进行二次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防治漏记和错记,进行患者疏导和指引,尽可能减少孕产妇就诊时间和院区流动,增加感染风险。最后,在检查室及病房设置预检分诊。孕产妇需要进行生化及超声等检查前要在检查室外进行预检分诊台,再次进行体温测量,实现拉网式全覆盖预检。
三、加强环境消毒和病区管理
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为确保孕产妇就诊环境安全,避免院内出现交叉感染风险,医院要严格执行落实院内环境消毒制度,对于医院进出车辆、地面、电梯、扶手、公共桌椅等公共区域要严格进行定时消杀措施;医院大厅及各走廊要在保证温度的情况下定时开窗通风3次/天,公共区域消杀灭菌2次/天,确保环境消毒无死角。在医院各卫生间内要放置洗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方便孕产妇洗手和消毒,最大限度避免感染。同时,加强病区管理,尽可能执行一孕一房制度,每个病房只有一位孕产妇,严格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及陪护制度,拒绝一切探视人员,陪护只能留1人,且经严格确认无发热症状、无流行病学史、无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等,由医院统一发放陪护证,凭证出入病区,每日不得超过3次。同时,住院部病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病房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医疗器械、患者用物进行清洁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对出院、转出、死亡患者进行终末消毒,并严格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线上服务
1.多渠道加强孕产妇健康宣教
要做好疫情期间孕产妇的安全防护,除了严格执行医院一系列防护措施之外,孕产妇及其家人自我防护意识的提高至关重要,因此医院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孕产妇及其家人进行健康宣教,提高其对疫情的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线上孕妇学校、医院网站等线上方式向孕产妇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医院防控动态等,使孕产妇能够全面掌握在家、家院之间及医院就诊的防护重点及主要措施并自觉执行。二是患者来院就诊时,要利用电子屏幕、电视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进一步提升孕产妇的防控意识。三是发放疫情防护宣传手册等,供孕产妇及家属学习。通过多渠道、多角度的健康宣教,科学指导孕产妇及家属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其规范的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真正做到人人要防护,人人会防护,保证疫情期间孕产妇在家及医院的健康安全。
2.大力推进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
为了有效减少孕产妇就诊时间,减少感染机会,正确引导产妇就诊,医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的作用,大力推进网上就诊咨询服务。要组织医院的骨干力量,组建涵盖产科、优生遗传科、产科营养、新生儿等专家队伍,24小时为孕产妇提供线上咨询,为孕产妇解答健康问题,做到足不出户就可进行孕产保健咨询,为孕产妇解疑答惑。同时,要注重特殊阶段孕产妇的心理健康,要开通孕产妇心理援助渠道,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需要心理援助的孕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和支持,确保孕产妇安全度过这一特殊阶段。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孕妇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第十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孕妇患有下列严重疾病或者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有毒、有害因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妇进行医学指导和下列必要的医学检查:
(一)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或者并发症;
(二)严重的精神性疾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严重影响生育的其他疾病。
第二十条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三)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