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像农药自杀,意外死亡的这些能申请吗?
自杀死后捐献器官可行吗
...........遗体捐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63393063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但是......我也不知道实际操作的方法,以及是否可能成功??.....我也想走这条路,,请多多指教!
尚未找到很好的途径.........毕竟一方面要保护好遗体器官,并且及时得到移植,,就必须采用物理死亡,,不能用毒药,,,而且在死亡后尽快得到移植;而且器官移植还需要找到合适的病人,,例如肾脏移植这个就需要先配对检查,,必须合适的才能移植.........所以一般步骤是: 先检查身体,,寻找可能移植的对方,,然后在合适的时间死亡,,并及时进行移植手术,,缺一不可!
另一方面就是法律上的问题了.......如何写好遗嘱并得到执行??....如果你的家属继承人之类反对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我想在意外死亡下捐献器官,现在应该怎么做,申请什么么。有随身携带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卡片么?
首先,感谢这位朋友的无畏奉献,在当今社会这种精神实在是太少了。目前各县(市)区红十字会都接受器官捐献登记,有意向的市民可去当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比较简单,市民只要填写一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就可以成为捐献志愿者。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市红十字会电话咨询。另外,对于不少市民关心的器官如何获取、遗体如何处理的问题,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器官捐献志愿者被医生证实死亡后,才会被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器官。经检查确定器官有效后,再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进行人体器官获取。器官摘取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维护外观,绝对尊重遗体遗容。完成捐献后,遗体将会恢复原貌。此外,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需家属负担。
怎样申请死后捐器官
欲身故后捐献器官的志愿者需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且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均同意、签字。
已办理捐献登记的志愿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经所在医院确定死亡后,家属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红十字会的器官获取组织专家会对志愿者的身体及器官情况进行评估,如捐献的器官适合用作移植,就会进行器官摘取手术。
有关器官或组织的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为保证器官移植后的预后效果,原则上器官捐献志愿者年龄要求为65周岁以下。
扩展资料:
捐献器官须经系统分配
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保证捐献器官可溯源。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不得干扰、阻碍器官分配。
明确器官分配原则,要求移植医院应当将本院等待者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器官分配系统,建立等待名单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强制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捐献器官。
参考资料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市红十字会详解捐赠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捐献器官须经系统分配
请问去哪里可以申请意外死亡后,器官捐献啊?
可以在遗嘱里立下死后把器官捐献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