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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香能否用于食品中? 食品级松香

松香能否用于食品中?食品级松香

松香能否用于食品中

先是说“松香拔毛危害很大”,因而被明令禁止。随后又说有了安全的“食用松香”,可以用于拔毛。

鸡、鸭、猪头、猪脚等食物上有许多绒毛,去除起来很麻烦。如果有一种东西,涂在上面,再撕掉就可以把绒毛去除干净,无疑会大大减轻劳动强度。这样的东西,可以称为“拔毛剂”。沥青就可以实现这样的功能。把鸡鸭或者猪头猪脚放进融化的沥青中,拿出来沥青就会冷却成固体。因为沥青与毛的结合力远远大于与毛与肉皮的结合力,当把沥青撕下来的时候,肉上的绒毛也就被去除干净了。不过,沥青是一种工业废料,成分复杂,其中不乏有害物质。附着在肉皮上的时候,皮上的毛孔扩张,有害物质就可能吸附到肉里了。

再好的功能,如果有安全性的疑虑,也只能忍痛割爱。所以,沥青拔毛,早就被明令禁止。而能起到类似作用的松香,也就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常用的松香有两种。一种是采集松树皮上分泌出来的松脂,然后进行一些提炼和加工,制得的

“脂松香”。在中国,脂松香在松香中占了多数。还有一种方式是把老松树的树桩砍成碎片,用溶剂萃取松脂,再进行分离、精炼,最后得到“木松香”。美国,木松香占的比例更大。

松香是来自于松树的“天然产物”,其中主要是各种有机酸,经过精炼的松香中能够占到90%。剩下的10%是中性成分,包括许多有机酸发生酯化反应后的产物。在中国传统医学中,松香也被当作药材使用。这样,“天然产物”加上“传统中药”,就足以让很多人相信松香拔没有什么问题。不过,松香也是组成复杂的混合物,其中同样含有有害成分,比如铅等重金属。此外,其成分复杂而不可控,用于拔毛时反复加热、重复使用,是否会生成有害物质也未然可知。与沥青相比,“松香拔毛”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提纯后的松香与食用甘油发生反应,可以得到“松香甘油酯”。通常的油比水轻,不能与水混溶,所以分散到水中以后就会分层。而松香甘油酯比水重,可以和油混,混合物的密度更加接近水,从而不易分层。此外,松香甘油酯还可以起到乳化剂的作用。这样,在饮料中,它就有了用武之地,比如帮助柑桔精油在饮料中稳定存在。

有了用途,也就有了研究它的安全性的动力。国外做过不少研究,主要是针对木松香甘油酯。首先,它的化学组成被确定,不含已知有毒有害的成分。其次,在动物身上进行毒性实验,发现它在动物体内几乎不累积、不分解,在相当大的食用剂量下动物也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在采用了安全系数来涵盖人和老鼠的差异之后,国际食品添加剂委员会(JECFA)、美国、欧盟都批准了它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摄入上限是每天每公斤体重25毫克。除了前面说的用于帮助柑桔精油在饮料中分散,还用于口香糖中作为增塑剂、食品加工过程中作为助剂以及容器使用。

脂松香的获取不破坏松树,而木松香是从死掉的松树中提取。相对来说,脂松香要更加“可持续”一些。在美国,有饮料厂家认为脂松香甘油酯和木松香甘油酯化学组成是等同的,申请用脂松香甘油酯来代替木松香甘油酯。2002年,他们提交了一份申请,不过美国FDA年底的答复认为他们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成分等同”,所以没有批准。

该公司没有气馁,补充了证据再次申请。FDA在2003年公布了这份申请,接受质疑。有质疑认为酯松香甘油酯和木松香甘油酯在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上相差较大,产品的成分分析也有一定差异。而且,该分析方法显示“相似”并不意味着一定相似,也有可能是“不能分辨出差异”。2005年,FDA做出了最后裁决,认为质疑不成立。比如说,两种松香甘油酯的组成相似,不同的地方并不足以带来安全性的担心;而松香的组成与产地、松树的生长状况有关,本身也具有一个指标范围;对分析方法的指控没有科学文献支持等等。

最后,FDA批准了该厂家的申请,允许脂松香甘油酯代替木松香甘油酯的使用。后来,JECFA也认可了这一结论。欧洲也有类似的申请,不过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认为目前的数据不足以确认这二者等同,因此没有批准。

在中国,两种松香甘油酯都获得了批准。除了作为食品添加剂,也被获准用于动物制品的拔毛。通常,人们把这样的松香甘油酯叫做“食用松香”。它们和通常所说的松香,并不仅仅是“食品级”和“工业级”的区别,而是在化学组成上就不相同。用于拔毛的“松香”,必须是这种俗称“食用松香”的松香甘油酯。

食品级松香使用方法

工业松香可能含有铅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需经提练除毒才能成为食品级松香,用于制药和食品加工等。所以食品松香和工业松香性能是一样的,用于褪毛没什么不同,只是价格较贵。但是你即使用食品松香,反复熔化使用后,又会产生过氧化物和有毒物质,影响人体的健康。所以也不能多次反复使用。

  鸡鸭脱毛可以在开水中放一些醋,浸透后很容易褪毛,难处理的部位用火喷烧,这种做法才比较安全。

松香和石蜡是否可用于食品加工

都可以。

松香用作口香糖和脱毛剂;石蜡主要用于表面打光。

国家食品安全法对食用松香褪鸭毛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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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松香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为黄色固体块状物,主要用于肥皂、造纸、油漆涂料等工业领域,通常所说的松香指的就是工业松香。脱毛用的松香本身对人体毒性不大,但加热熔化后呈黑黄色黏稠状,刺鼻,如重复使用,其含有的铅、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在高温情况下会发生氨解反应,产生大量氨气,将损害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污染周围环境,且有毒物质容易渗入残留在鸭、鹅等家禽的体内,进入人体后将严重损害肝肾功能,长期食用会致癌。

  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所允许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规定,工业松香不在被使用的范围内。因此,经过工业松香褪毛的禽畜产品,即是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也是产品质量法,禁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不合格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