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需要办理安装告知吗? 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吗
更新时间:2021-09-01 13:00:45 • 作者:KATHLEEN •阅读 2588
-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需要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 撬装设备上的压力容器需要办理安装告知吗 ?
- 没有办理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怎么处理
- 第一类压力容器需要在安装前去质检局办理安装告知吗!(设计压力在1.1Mpa,最高工作压力在1.0Mpa)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需要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4条规定以下压力容器在安装前要办理报装手续:
1. 第三类压力容器
2. 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 蒸球
4. 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 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6. 医用氧舱
撬装设备上的压力容器需要办理安装告知吗 ?
这种设备安装要办理告知的,只是不进行安装监督检验。
这是:质检特函[2004]28号
《关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工作的有关意见》规定的。
没有办理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怎么处理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七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类压力容器需要在安装前去质检局办理安装告知吗!(设计压力在1.1Mpa,最高工作压力在1.0Mpa)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所以要去办理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