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职业

上级部门给个人的答复书,县级单位有权过问吗? 对下级请示答复时限

上级部门给个人的答复书,县级单位有权过问吗?对下级请示答复时限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请示所做的答复是否可诉?

这个应该是不能起诉的。因为对请示的答复不属于行政行为。

请问,我要到本单位的上级部门反映诉求,有相关法律条文能证明我的行为权利吗?拜托!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是与单位发生纠纷,如果是,首先要做的是和单位进行沟通,如果沟通、协商不成,可以向其上级反应情况请求上级进行协调处理,这是针对国企、事业单位等有行政上级管理部门的单位;

其次,如果只是因为单位有不合法合规行为,没有与你个人发生纠纷,也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那属于举报;

最后,如果是与民营企业等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劳动法等有相关实体权利的规定,对于行使的途径是多样的,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可以。

对于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通知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一是在上级部门没有对该任务和通知调整前必须执行;二是迅速以本单位红头文件就任务和通知中有异议的问题向上级部门报送书面请示(不能用报告格式),请示中说明异议的原因和理由,请求上级部门给予调查核实后作相应调整,最后一定要上级给予书面答复。三是如果对上级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上级部门的主管部门请求复议。

向县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一般几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信访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