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但是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如果我不想工作,想辞职了,可老板不让你走怎么办?)
如果我不想工作,想辞职了,可老板不让你走怎么办?
不会吧!
这样,既然你实在不想留下了,那么这样,反正以前都忍了那么久了,在忍一段时间有什么大不了的?月末拿了工资,就写辞职信吧。这样是损失降到最低的情况了。如果你签了合同,你还得交违约金~~苦啊。
我要辞职,老板不让走,我该怎么办?
辞职报告交给老板满一个月可以直接走。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尽管法律保障了劳动者的辞职权,但对于部分涉密或特殊岗位的劳动者而言,辞职并非“说走就走”那么简单。
今年9月,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张小平辞职一事曾引起热议。9月27日,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官网发布关于张小平辞职事件的情况说明,在说明中提到,由于张小平为国家重要涉密人员,根据保密法和单位相关规定,辞职前必须在所内非密岗位进行脱密,脱密期为2年。
但其自行离所,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技术秘密带来了较大隐患。随后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向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张小平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按脱密期管理规定回所脱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期限最多为2年。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员工辞职单位上演拖字诀 为何不能想走就走
我想辞职 但是公司不让我走 怎么办?急急急急
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须履行法定程序,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除协议中有约定服务期及竞业限制条款外,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否则,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想辞职不干,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您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收受劳动者的金钱等财务作为押金的,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