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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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
可以,而且单位没有依法与你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你亦可以此理由单方主张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义务返还你提交的个人资料.另外,提醒你一下,以后入职交离职证明的复.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由于公司长期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两种途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 《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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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同一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二年: 1. 单位一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 2. 单位一直不为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列为竞业限制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劳动合同的十大禁忌
第2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第3点:劳动合同.
二、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用人单位应与所有形式的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告知劳动者,将职业病危.
十大禁忌:1、对合伙人的身份背景最好是很熟悉的,至少是了解的一个状态.2、彼此之间要保持信任,互相的猜忌不信任一定会影响到生意的正常运作以及发展的.3、亲兄弟明算账,对账目合伙人都要了然于心,不要账目.
劳动合同法内容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法是一部涉及劳动就业的基本法,而劳动合同法是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或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单位一直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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