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66元工资劳务报酬是多少? 工资和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税率,起征点是多少?
一、税率: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起征点: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三、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扩展资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 个人所得税
劳务工的工资计算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工计价指南》显示,如果按照月平均工作日20.92天及每天8小时工作计算,该工种的月工资指导价为1213元。这是本市首次公布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计价指南,为广大农民工劳务计价、结算提供了直观、便捷的服务,成为农民工的维权依据。据了解,目前全市有70万至80万名建筑农民工。
劳务报酬的起征点是多少?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三)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扩展资料
例如: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0×(1-20%)×30%-2000=7600(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外包工资怎么计算
(一)劳务外包员工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
同样的。待遇一半正规的外包都是同工同酬。
(二)外包成本核算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一本帐核算,不设帐外帐;将外包成本视同自营成本核算,全面控制外包成本的支出;代办劳务队的资金收支业务,严格控制劳务队的现金流;
2.要根据管理需要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分割与财务核算口径必须一致,以利于考核分析成本节超。直接费中的工费发放、物资领用和机械费用等要明确到各核算对象,间接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实施分摊;
3.合同签订、验工计价、物资供应、劳务费代发、设备租赁等要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规范;
4.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与具备工程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施工队伍签署的合同;企业与个人签署的用工合同(或集体合同),支付工费时在“应付工资”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