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舅父工厂辞职了3次,领导说做完今个月走人!现在都下个月了,领导没有提出来!他什么意思啊!
- 小厂工作 老板说做满三个月可以辞职 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辞职要按
- 工厂辞工。。主任说要三个月才让走合法吗??
- 辞职书交了但公司批了三个月后才能走人可一个月必须走要怎样才能拿到
- 我提出离职,想下个月走,结果公司让我马上走,怎么办呢?
小厂工作 老板说做满三个月可以辞职 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辞职要按
劳动者随时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厂辞工。。主任说要三个月才让走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呀,毕竟,劳动法规定的就是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你们主任说的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所以是不合理的,不用理他的,直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流程提出来辞职就可以了。
辞职书交了但公司批了三个月后才能走人可一个月必须走要怎样才能拿到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所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
我提出离职,想下个月走,结果公司让我马上走,怎么办呢?
职场小李觉得现有职位没有什么发展前景,打算另谋出路!可现职工作毕竟干了2年,小李觉得领导可能会挽留。另外,离职这一刻,提前一个月提出也让领导好提前招聘接任人。谁知,小李一谈辞职,领导说: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为什么职场人离职,有的人,领导会千方百计的挽留。有的人,领导让他马上可以走?
【1】在职时,你的工作价值如何?
职场上,如果离职这一刻领导没有挽留,有可能认为你可有可无,工作不用交接就可以走人!职场上的更新换代,在领导眼里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在领导眼里,离职一般分三种人:第一种,可有可无,工作不用交接就可以走人!第二种,承担一定的核心环节,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接,也可以走人!第三种,掌握核心科技,领导求求你不要走!职场上,对标以上三种情况,大致可以了解你离职那一刻属于哪种类型?
【2】在职时,你的领导不认可你?
在职时,你的工作能力一般,工作的时候得过且过。领导交代给你的工作经常是虎头蛇尾。和同事的合作也常常出现分歧,甚至被多人投诉。领导要求的加班,经常阵阵抱怨……基于以上,领导早就想把你炒掉了,只不过找不到借口,如今你主动提出,正中领导下怀!职场,不是一所慈善机构,更不是你随心所欲的地方!工作上行就行,不行就离职。领导也不是傻子,谁能做事?谁在偷懒?一眼望穿!
【3】在职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职场小王最讨厌职场上的阿谀奉承,觉得职场上做好自己的份内事情就可以了!因此,职场小王喜欢独来独往。公司组织活动,找借口不去;午餐同事AA聚餐,也推脱不去;同事需要帮助,也视而不见……这一切,领导都看在眼里,评价在心里:职场上,一个人力量有限的,而团队的力量无限的!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倘若没有团队的意识,没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