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固定时,年终奖如何发放避免税收黑洞区间? 个税盲区怎么理解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
个税盲区是指年终奖发放金额在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奖金数额只增加“一点点”、而纳税额却增加了“好多点”的现象。也就是可能出现多发一元奖金,扣除个税后,到手却少数百、数千元的情况。对此,大家要找出每一级税率对应的“盲区”,有效地避开“多发少得”的情况发生。下面就由拥有十三年代理记账经验的顺德金鼎详细说明个税盲区的形成原因及避开方法:
假设个人取得年终奖为Y元,且当月的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
1.若年终奖18000<(Y÷12)<4500,适用税率为10%。设Y-(Y×10%-105)=18000-18000×3%,Y=19283.33元。
当年终奖为18000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0-18000×3%=17460元;当年终奖为18001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1-(18001×10%-105)=16305.90元;年终奖18001元税后收入比年终奖18000元税后收入少17460-16305.90=1154.1元。
年终奖在18001元至19283.33元区间时,随着年终奖的增加,税后收入逐渐增加,当年终奖增加至19283.33元,其税后收入为17460元,与年终奖为18000元时的税后收入相等。因此,若年终奖为18000应避开盲区[18001,19283.33]。
2.若年终奖54000<(Y÷12)<9000,适用税率为20%。
设Y-(Y×20%-555)=54000-(54000×10%-105),Y=60187.5元。因此,若年终奖为54000应避开盲区[54001,60187.50]。
3.若年终奖108000<(Y÷12)<35000,适用税率为25%。
设Y-(Y×25%-1005)=108000-(108000×20%-555),Y=11460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108000应避开盲区[108001,114600]。
4.若年终奖420000<(Y÷12)<55000,适用税率为30%。
设Y-(Y×30%-2755)=420000-(420000×25%-1005),Y=44755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420000应避开盲区[420001,447550]。
5.若年终奖660000<(Y÷12)<80000,适用税率为35%。
设Y-(Y×35%-5505)=660000-(660000×30%-2755),Y=706538.5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660000应避开盲区[660001,706538.46]。
6.若年终奖Y>960000,则月平均年终奖(Y÷12)>80000,适用税率为45%。
设Y-(Y×45%-13505)=960000-(960000×35%-5505),Y=112000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Y>960000元时,应避开盲区[960001,1120000]。
本文章来自:sdjinding/companyzh.aspx?id=325&sortid=89 (顺德金鼎)
企业员工的年终奖如何进行合理避税
1.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发送
举个例子,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4万元,平摊到每个月中,就是333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计算,可以节省8625-5875=2750元。
然而很少有企业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发年终奖最大的目的是留住员工,如果把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的话就难以发挥作用。
2.发放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券等
在一些股份制企业里,公司的年终奖会以股份的形式奖励给员工,使得员工参与公司分红。按照最新的税法规定,这种方式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4万元以上年终奖适用的30%的比例税率低很多。当然,股份的形式没现金的形式来得直接,一般人还是偏向于能直接拿到手的钱。
3.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
今年的国发〔2017〕5号 文件由禁止地方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转为鼓励,工业园区又能再次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处于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区重庆黔江的正阳工业园为例,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里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地方留存50%,再以留存的3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为10%。
再以1000000年终奖为例,选择到重庆正阳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总税率为:(1000000÷(1+3%)×3%(增值税)×(1-50%×30%)+3495.15(附加税)+19376.21(个税))÷1000000=4.76%!也就是说只需交47630的税,比起436495几乎少整整近40万!该园的政策里还无需实地入驻,不仅适用于重庆本地的,对于外省的也是十分便利。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
计算年终奖时注意避开盲区。不要这个多出的一点奖金。
年终奖一次性发放税怎么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