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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不同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故意杀害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从以下几点确定:

正确区别介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之间的案件呢?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1.从犯罪发生的起因及背景,犯罪时间、地点及环境的选择。

  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利益纠纷,是否有重大矛盾和积怨,是由一时激动还是经过密谋策划,是随意行凶还是刻意选择时间、地点后而实施犯罪。如果存在重大利益纠纷和积怨,并在事前经过周密策划,致人死亡却辩解说故意伤害的,可定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罪。

  2.作案时是否避开他人,害怕别人看见等。

  故意杀人最高要判死刑,行为人如果预谋杀人,一般会行事谨慎,不是万不得已,一般不会让人看见。如果有刻意避开他人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较大。

  3.使用什么样的犯罪凶器?凶器的是否是事先准备的,杀伤力如何?

  若使用枪支、砍刀、长矛等杀伤力较大的凶器,又系事先准备,伤害时行为没有节制的,则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较大,致人死亡定直接故意困难的,可直接定间接故意杀人。

  4.实施伤害时伤害的打击部位、力度和打击次数如何?是否在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多次打击,事后是否有抢救或报警行为。

  对于使用足以致人死亡的工具,用力打击或反复打击被害人头部、胸部等重要部位,或虽非打击重要部位,但用锐器刺破被害人体表流血不止时,将被害人丢于荒僻处,事后又不实施抢救和报警的;或在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持锐器击打的,一般应定故意杀人罪。即便是因意志以外原因,被害人没有死亡的,根据打击部位、次数、被害人伤情等情况,结合当时的环境因素,亦可定故意杀人罪。

  当前,我国刑罚的目的是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尽可能的围绕该目的进行。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相同点

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的犯罪对象——“人”

行为的方式——作为与不作为

主观上为故意

主体都是一般主体,自然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在结果上相同,因而很难区别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人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杀人是以杀人为故意,故意伤害只是以伤害为目的。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区别在哪里?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有什么区别 故意伤害罪 ,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从上述两个罪的特征来看,两罪的相同点: 一是行为结果相同。两种犯罪在客观上,都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但都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二是罪过形式相同。两罪行为人实施犯罪,在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都是故意,都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三是犯罪主体相同。两罪行为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任何具有法定年龄,任何具备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成为两罪的主体。由于上述相同点,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它们的区别主要是: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因此,伤害自己的健康,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所谓侵害他人的健康,就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或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但是,只有给他人造成肉体上的暂时的痛苦或人格上的侮辱、精神上的刺激,不能认为是侵害他人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二、犯罪的目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对被害人的死亡,属于过失;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和杀人既遂是一致的,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杀人未遂,即死亡的结果所以没有发生并不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故意的内容的改变,只不过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某种原因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虽然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 三、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 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即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一般性的打架斗殴,只是造成人体的痛苦,并不损伤人身健康或者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一般违法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 (二)故意杀人是因杀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而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的。因此,明显地只有杀人故意,杀人未遂,只造成伤害结果的,按故意杀人的未遂犯处罚。明显的只有伤害的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人死亡的,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罚。 对有些案情复杂,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一时难以区分,内部分歧意见很大的,为了慎重起见,可以按故意伤害致死论处。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凡突然持械行凶的,虽然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 明显的杀人故意,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顾被害人死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如果被害人死亡,则按间接故意杀人论处,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的,可按故意伤害论处。 (四)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要慎重。轻伤中伤情重的,可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重伤中伤情轻的,可按同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处罚。如果为实施其他犯罪伤害他人,而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专门规定的,应适用该条文的专门规定定罪量刑。 故意杀人是因杀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而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的。因此,明显地只有杀人故意,杀人未遂,只造成伤害结果的,按故意杀人的未遂犯处罚。 .区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死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结果、手段等方面都非常类似,关键要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实施的时间、地点以及当事人双方的关系、事件的起因等方面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