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起诉书了,过两天开庭,肺结核转阴了还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 肺结核判刑了监狱收吗
法院一审宣判后发现是肺结核 该怎么办
依法为其申请保外就医。
法院一审宣判后发现是肺结核,犯罪嫌疑人或家属,除了可以依法上诉外,还可以依法为其申请保外就医。
因有肺结核被取保候审,请问还要去坐牢吗
因有肺结核被取保候审,是否还要去坐牢,要根据案件情况和治疗情况;
1. 肺结核不是取保候审的原因,就当事人的情况,可能是罪轻的原因,因为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 如果法院最后判决有罪,需要服刑的,判决之前是要逮捕的,之后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3. 如果最后因罪轻判缓刑或者免予起诉,则不用去做牢。
需要保外就医,需要法院判了实刑才可以保外就医吗
保外就医的对象是服刑的罪犯。在没有判刑之前,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罪犯”。另外,缓刑的和被判处管制的,由于是社区矫正,也不存在“保外就医”情形。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扩展资料:
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保外就医
众所周知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是少有的,犯人可以从监狱当中出来的情况,而保外就医的判决更需要有犯人所关押的司法机关以及检查院进行批准。
我国法律规定当中有两种情况可以保外就医: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实际上监狱并不代表着地狱,在监狱当中犯人基本人权往往也能够得到保障,只是对于还没有进监狱就患有重病的情况,就只能交由法院进行直接判决,如果遇到了什么意外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保外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在哪种情况下法院判过之后可以监外执行,都需要什么程序。
监外执行由法院判决中直接体现,无需另作申请。有如下三种情况可以在判决后申请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扩展资料:
2014年10月,小云在卫生院产下一名男婴。出院后在自己家中将孩子交与张芳,并收取“营养费”人民币4.6万元。
半个多月后,小云、李海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民警从张芳处将被拐卖的男婴成功解救。经鉴定被解救的男婴与小云、李海符合双亲遗传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云、李海以出卖为目的,将二人亲生子予以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小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海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予以减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小云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海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犯罪所得。鉴于男婴被解救后一直由小云哺乳,法院决定对小云暂予监外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被拐女卖亲生子 法院判哺乳期女犯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