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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12日离职当月社保已申报公司缴纳部分要求员工全额承担合理吗 月初离职当月社保

月中12日离职当月社保已申报公司缴纳部分要求员工全额承担合理吗月初离职当月社保

员工当月离职,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要由自己全额承担吗?合法吗

员工当月离职,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辞职当月出勤至12号,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社保公司部分的费用(离职后),可以要求员工自行承担吗?

国家有规定,员工入职当月公司就应该缴纳社保费用,每月缴纳社保的截止日期是25日,所以如果是在25日之后入职,公司将次月再缴纳社保。相应的,如果员工是在25日到30日之间正式离职,那么公司当月不能减员,因为社保中心26日到次月的4日是不办公的,那么当月的社保还是由公司缴纳。但是,因为国家有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那么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是肯定不会缴纳的。如果没有做到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如果认为员工违约,公司是有理由停掉员工的社保,这个需要跟公司去沟通。

员工离职后次月社保已缴纳,是不是应该员工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既然已经离职,公司是不会缴纳社保的,社保费应该员工全额承担。

1、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保缴纳基数

月初离职,当月社保公司已缴纳,但要求我个人承担全部费用。我想请问是否合理。

2月的社保公司部分公司是要负责缴纳的,至于3月你才上了几天班,这个就得看你们公司了,有些公司可能会给你缴纳一部分剩余的在你工资里面扣除,有些公司可能就不会给你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