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时需要借条与收条元件吗? 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1-11-07 11:36:24 • 作者:ALLISON •阅读 6499
民事诉讼,开庭的时候法官必须收借条原件和银行凭证原件吗?
你好,原则上是这样,如果另有需要,可以与法院说明原因,协调办理。
给当事人通过银行付执行款,还需要当事人打收条吗?
向法院执行局提交了银行账号并写了收条,应该说申请执行款已经到了法院账户。但也不能确定真正到了法院账户。
按照规定和一般人的行为习惯,只有将钱付给他人,才会让他人出具收条。法院执行局在没有将款付给申请执行人,或没有向申请人出示“款已打入当事人的账户中”的凭据,是不应该让申请执行人写下收条的。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自以为是,认为执行中不会发生问题,是能够执行到位的,因而在执行款还没有到位时,就让申请人写下收条。这种违反规定的情况尽管很少,但还是可能会发生的。
提示:申请执行人在没有收到执行款,或者没有确定银行卡收到了法院的执行款之前,不应该给执行局出具收款条。对于法院工作人员这种要求,可以拒绝。
法院起诉欠款开庭时需要交借据原件吗
可以交原件,也可以交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提供给法院证据原件,法院是否应该提供收据之类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