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自己用实名,指名道姓地据实公布枉法裁决情况,合法吗?有什么风险?【近年,明星们一旦违法即…
网上指名道姓的揭露别人的恶行算不算犯法呢?
在一些论坛上,随时都能找到一些恶搞、侮辱、谩骂的帖子,还有地域间的谩骂,这些人之所以敢这么骂,就是因为论坛上只显示自己的IP地址或者用户名,而真实的名字别人是无法看到的。崔真实自杀事件已经给整个网络环境敲响了警钟,我们说要净化网络环境,但必须有一定的制度保证,所以实名上网应该尽快推行,外地一些城市已经试行了。只有这样,人们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才会有所顾忌,因为自己的真实名字在网上挂着呢,网络警察也能随时监督,网络暴力等现象就能有所遏制。实名上网推行起来并不难,我现在用MSN聊天、包括注册用户名都用自己的真名字,只要每个人上网时用自己真实名字登录就可以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
不会犯法、
但最好以后不要这样了、 直接去告他、
请问实名实人举报索贿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风险?
一、匿名举报的证据效力远不如实名有效。纪检、检察部门会为你保密,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行为也不会暴露你的身份。
二、调查、收集直接证据的责任不在你,而在纪检部门或检察部门。
三、最高人民检查院,高检发释字[1999]2号《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
索取他人财务,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四、1、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目的并非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据新刑法的规定,其行为并不能构成行贿罪,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为其谋取正当利益的行为则可以构成受贿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行为人索取财物的,依据新刑法规定构成受贿罪。但对于被索取人来说,则可能有不同的结论。如果是虽然被勒索,但最终没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自然不可能成立行贿罪;
3、 上述情况下,给予了财物,如何认定?我国新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中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从刑法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如果被索贿人所获得的是正当的利益,则不存在有行贿罪的可能。如果被索贿人最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也不是行贿。但结果被索贿人最终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则应该认定为行贿罪。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袁 博
在网上公布他人身份信息的法律责任
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根据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相应承担赔礼道谦、消除影响、损害赔偿。
如果有人在网上指名道姓地对你进行诽谤,怎么办?
啥都不说了 你自己看着办 拨打110或者举报 让它自甘沉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