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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是不会审理网购质量纠纷案吗?比如一审是区基层法院,二审是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就

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是不会审理网购质量纠纷案吗?比如一审是区基层法院,二审是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就

民事案件,一审是基层法院,如果二审,是不是就是中级法院了

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而如果是基层法院负责一审的,则如果上诉,就应该向基层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也就是中级法院上诉,由中级法院负责上诉案件的二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不是最终审判

不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如果省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的,二审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区法院败诉,是上诉到市中院还是省高院

到省高院申诉成功,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必须开庭审理,才能重新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行政案一审是省高级法院二审在那

如果一审在省高级法院,二审就到最高人民法院了。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