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形成会议纪要承诺到期支付我工程款,到期追讨政府不认说会议纪要不作为追款依据怎么办?
下级政府不执行上级政府的【会议纪要】是不是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
不可以.而且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会议纪要通常是政府内部的决议, 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用于记载和.
政府的会议纪要能否作为政府的承诺依据
您好.当然不能.县级政府的会议纪要只是一种开会记录,说明政府的行政意图,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不能作为政府的承诺依据
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的承诺是否有效
政府承诺一直有效,但是没有签字盖章的文件都不作数,
政府办发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会议纪要无非是地方党委、政府与下属各局、委共同协商地方政策的会议记录,无法上升到法律、法规、规章的高度,不是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效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规定,司法解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1、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解释”的形式.2、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的形式.3、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4、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
政府会议纪要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依据吗
行政诉讼中政府的《会议纪要》可以是法院搜集证据的范围.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又称证据来源、证明手段.诉讼证据与科学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国家诉讼活动的范围,并受国家的诉讼法规范所调整和制约.
政府办决定一件事形成的会议纪要有什么作用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会议纪要不同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适用.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十分明显.从应用写作和文字处理的角度来探析,二者截然不同.会议纪要是一种法定的公务文书,其撰写与制作属于应用写作和公文处理的范畴,必须遵循应用写作的一般规律,严格按照公文制发处理程序办事.政府的会议纪要 主要是为了以一定的形式向外界公布、留存档案备查等作用.
会议纪要能否作为政府文件执行
单纯的会议纪要不能作为政府文件执行,如果会议纪要被以政府的文件形式发布,就应当作为政府文件执行.
政府会议纪要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会议纪要是政府派员参与两家公司经济利益的协调,对公司之间的民享行为提出的一种协调意见,并非政府行政命令或决定,亦非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协议,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力.会议参加人如自愿接受并履行,则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不接受,则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是会议纪要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效民事协议在法律效力上的重要区别.
市政府对某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延期会议纪要公文抄送是否必须加盖政府.
会议纪要,不需要加盖公章.
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政府的会议纪要是用来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通常情况下,会议纪要所形成的内容,还需要再分解来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决议或者决定,再付诸实施.这时,才认为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