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为种类物是什么意思 特定物是指什么
就你所述: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种类物和特定物相区分.至于举例子的话,简要来说就是能找出一堆一样的东西的物品.举例子?比如,某一种类的电脑.但也并不固定,种类物经过选择、购买、给付也可以特定化而成为特定物.比如说你去买某个牌子的电脑,没买之前够一个牌子同型号商家一般会有很多个,一旦你选定后一个后,选定的那个就成为特定物了.其实这么说很麻烦,不如你直接那个东西来问,我直接告诉你是种类还是特定?有问题可追问,无问题望采纳 有问题可追问,无问题望采纳
将物区别为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特定物具有特殊的质量、构造、性能或者外部特点,这些特点使其能够与其他物区别. 种类物是指具有某种物的共同属性,可以通过数量、度量、重量决定其共同属性之物.
民法上“种类物”和“特定物”的区别是什么?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1. 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等..
特殊种类物是什么意思指的是货币、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现代民法理论将其称为特殊种类物.个人理解为是以实物形式表现出来的代表无形财产的物.非官方的理解,仅供参考.
什么是特定物与种类物?区分两者的意义在哪?在我国,对于种类物与特定物区分的意义问题,存在两种误解:①前苏联1922年民法第66条规定,依照出让人和受让人间所订立的合同移转物的所有权的,对于特定物,.
关于种类物的法律?区分特定物知与种类物的法律意义 根据物是有独立特征,可以划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 种类物是指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度量衡加以计.
种类物和特定物风险负担的区别在合同上的意义,主要是灭失风险承担、履行不能.种类物,标的物为种类物的,一般来说交付转移,但有时风险负担也没有约定的,出卖人没有通过运单、票据等方式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承担灭失风险.在违约责任中,特定物灭失的,也就无法要求继续履行的责任承担方式.
帮忙举例说明一下: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首先从概念上,种类物是民事流转中依种类、品质数量确定的物.只要属于同一种类,不累是这一批还是那一批,都能满足当事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要求,种类物常.
举例说明“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的区别是什么?首先从概念上,种类物是民事流转中依种类、品质数量确定的物.特定物是依照物的个别特征来确定的物,特地不一般是不可替代物.商场内的自行车,最常见的种类物就是钱.特定物一般包括两种:其一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如,徐悲鸿的奔马图,选中的一辆就成了特定物.在债的履行过程中,如果标的物为种类物,在履行前若发生标的物损毁灭失,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责任.在履行前若发生标的物损毁灭失,债务人可以免除履行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由于履行不能不能要求画店继续履行,只能要求画店承担违约责任.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经常考到该考点,典型的题目是一个关于自行车的案例题.
民法中种类物和特定物各自有什么的特点特征一、种类物和特定物概念 A.特定物是独具特征或被特定化并且无从替代的物.特定物既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如鲁迅某书手稿、刘海粟的画等,也包括经当事人指定后被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