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中有一条未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扣除500元培训费合法嘛?
更新时间:2021-09-02 03:35:08 • 作者:RICK •阅读 8682
- 合同明文规定未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可扣除一个月的工资,这样
-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 有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也有未提前30日辞职有权扣除本月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 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的,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合法吗?
合同明文规定未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可扣除一个月的工资,这样
正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这是法定的,员工必须这样做。
但是员工没有履行这一条款就走人,用人单位可以暂扣,待处理完毕这件事情以后,该发多少还是要发的。其中细节太多。但仅仅是合同上拟这一条款,没有合法性,找不到法律支持。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需提前30天。如果在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有约定,劳动者需在辞职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的,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的,就可以追究其相应责任!
有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也有未提前30日辞职有权扣除本月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不一定是扣本月工资。如果您的工资过高,公司损失较小,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的,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合法吗?
扣工资不合法。但单位可以以其旷工为由对其处以罚款。或者扣除因劳动者违约给单位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