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工伤发生在国营企业二次股骨坏死是股份制企业和国企有责任关系吗退休后谁负责以后的医疗费用?
更新时间:2021-08-28 11:23:48 • 作者:DELIA •阅读 8983
股份制企业单位职工出现工伤死亡,其赔偿金由谁来支付
1_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单位,由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
2_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由单位支付赔偿金。
国企职工在私企工作发生工伤伤残国企破产工伤应谁承担
国企破产,国企职工现在私企发生工伤,那要看看你有没参加工伤保险了,如果参加工伤保险,那所以费用由社保机构出,如果你没参加,那就由私企承担
国有企业因管理原因造成一次员工死亡二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分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2.如果该工伤职工死亡原因是因工伤导致,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待遇。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定的待遇。
4.如果该工伤职工并非应工伤原因导致死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非因工死亡待遇。
退休前两个月发生工伤 ,用人单位需要负责吗?
用人单位需要负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