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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盗窃嫌疑人要提供什么证据吗? 偷盗罪立案标准

举报盗窃嫌疑人要提供什么证据吗?偷盗罪立案标准

公安察盗窃一般需要什么证据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取方法实施盗窃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等。(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等。(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量刑情节证据,应当包括有关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盗单位性质、行为人作案方式、行为人以往有无前科、被害人情况、被盗物品性质、损失情况等证据。

举报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本律师解答如下:

1、举报,有明确的对象,例如举报张三贪污罪,提供证据线索及张三身份信息即可;

2、拓展:此处需要注意与报案、控告所区别,任何人可以报案,任何人可以举报,但只有利害关系人可以控告。

请问举报拿什么证据呢?

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有人举报,盗窃,没有证据,派出所有权抓捕吗

如果没有证据,被举报人又不是现行犯,那么派出所是没有权利根据随便抓人的,而且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应当是在公安机立案侦查阶段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否则就是滥用权力,被举报人是可以控告和申诉的,如果一个案件已经存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时,至少已经说明公安机关已有证据证明该被举报人已经实施了盗窃行为。所以楼主说法就已经错误了!

所以对于楼主所述,可以这样回答你:举报某人盗窃,首先作为受案机关的派出所应该对举报材料的真伪进行审查,如果盗窃的数额在500——2000元之间,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话就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派出所就应当移交案件给公安机关侦查,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被举报人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如果该人是满足了刑法上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应该对其逮捕,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在对举报材料的审查阶段,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别说抓捕了,派出所是连传唤的的权利都没有,如果派出所不管对谁的举报都动辄以抓捕行事,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的秩序也就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