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证书要在同一家单位吗? 社保数字证书如何使用
二级建造师证书和社保不在同一个地方的怎么办啊
在其单位给持证者上社保即可。
二级建造师证书和社保不在同一个地方,必须在其单位给持证者上社保,选择将证书挂靠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同时社保又不冲突的地方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但可以挂靠到其他地区的单位,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但不能挂在有社保的那个区域。
一般情况下二级建造师只能挂在本省的单位;如果在注册当地已有社保,同时在北京有社保。比如说,而选择挂靠的单位也在当地。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2、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证书
社保必须要在同一个单位交吗?
满意答案馥╰☆╮郁12级2009-02-20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不是非要在同一个单位缴纳,如果员工辞职的话,可以转移到另外的新单位,转移社保关系需要单位去办理,到时候单位给你去打转移单。如果没有找个合适的工作也可以暂时自己缴纳,社保也可以断档,不过中途中断的话,对将来会有一些影响(也就是退休金那块) 提问者 的感言: 非常感谢 2009-03-09其他回答(3)梦一场6级2009-02-20不硬性规定要在同个单位交,人换单位了,劳动关系变更了,保险随人走。紫娟6级2009-02-20不一定在同一单位交的,你如果换单位就随人到另一单位交out of the o7级2009-02-24退休之前,缴满15年可按月拿到养老金.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辞职后,由原单位开出转移单交至新单位就可以继续交.社保中途一时找不到单位能间断.
我社保和工作证明不在一家可以吗?条件都满足呢就这个不一样,我是合肥的
可以的。国家虽然规定一人一保。但是对于工作流动性大的人。在几处交社保。到时会合并计算的。现在国家社保全国统一管理。
社保和劳动合同必须一个公司吗
在哪个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哪个单位就要交社保。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
1.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