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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去交警大队处理不妥,我们没有签字对方的车能开走吗?

今天我们去交警大队处理不妥,我们没有签字对方的车能开走吗?

我被车碰了经交警处理我未签字,对方的车可以开走吗?

呵呵,这个现场如果有交警确认和牌照后,可以协调对方车辆离开,按照事故认定书进行维修和赔偿,即使你现场不签字也没办法的,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交通事故认定复议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方没签字,对方却把自己的车从交警队开走了.这样合理吗

合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你签字与不签字都生效的。签字只是证明你拿到认定书了,不是里面的内容你不签字就不生效。你不签字页正也常生效的。

如果你认为认定书显失公平,或者不服交警的认定,可以在拿到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警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去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未签字就能把肇事车辆放走吗?

除非要作相关的检测、鉴定,不然交警队无权扣留车辆!

从有交警队那天起,就没有放车需要伤者方同意才能放车这一说法!

事故鉴定报告出来了对方车没有签字说还要鉴定我的车子能走吗?

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无权扣车,且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一方不签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3、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4、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5、事故认定书是交警在充分查明原因后给出的,这个是不会因为一方没有签订就会受影响,要是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进行事故认定,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终得不到赔偿款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