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过错而且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不交违约金吗(如果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收滞纳金吗?)
如果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收滞纳金吗?
不缴纳物业费和物业服务不到位是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关联,因此,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需要收取滞纳金的,应当缴纳滞纳金。这种约定一般会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有注明收取多少。
另外,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许多案例都已经告诉我们,是不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我在之前也说过,物业管理费的缴纳主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的,除非合同无效,比如合同主体存在虚假或内容违法等,你可以不缴纳否则不缴纳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反过来说,合同对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提供合格服务也同样做了约定,也就是说,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业主一定的补偿,补偿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具体方式双方可以约定。
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对你有一定的影响,可以收集证据要求物业公司对你进行赔偿,同时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整改。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是否有权拒交物业费?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法定义务,故卫先生不交物业费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业务费用或要求返还多交的物业业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业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是入住后就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业主收费,入住收费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物业公司必须尽职尽责为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才能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物业费用。否则,业主可以少交物业费用,当然业主得有相应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不足。本纠纷中,结合卫先生所说的情况,物业公司连最基本的卫生管理、门禁管理都未做到,还涉嫌报复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不仅连一般的物业服务都不到位,还有阻碍业主行使正当权利之嫌。所以,卫先生完全有理由可以少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不到位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都不能以不满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己严重违犯了约定,业主可以另行提出违约之诉,法院确认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减收物业服务费,如果减收数额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约定,法院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平衡,酌情减免。物业公司也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征得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聘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而随时停止物业服务。
物业保修期满后,对于房屋质量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维修基金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报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划拨,及时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让业主享受到优质、高效、尊贵和人性化的服务。
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物业纠份时,呼吁双方座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或申请社区、办事处进行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不交服务费?
当然有权利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时候,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到知位的服务。甚至服务特别的不好。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拒绝交物业费。还可以 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召开道业主大会。讨论必要的时候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内。这个全体业主是有权利的。同时保留好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照片。录像等等诶作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的证据容。一旦物业公司将业主起诉到法院,业主就可以拿出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证据,法院才信后就会判决物业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