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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交通费是怎么赔?(交通事故中交通费怎么算)

出交通事故交通费是怎么赔?(交通事故中交通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交通费怎么算

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差异可能存在于养路费和日常维修保养费上。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9项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4条第10项 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扩展资料: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1.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1.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2、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3、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4、关于正式票据。

正式票据是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包括正式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出租车发票以及过路费收据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费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和交通费如何赔偿?

误工费和交通费不是B想要就能要的,,,,,我们需要明白的这个赔偿具体要求,,,,有一个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误工费,是B因为无法工作而给的补偿,,,,主要用在,,他因交通意外事故,住院了,,,,,这个有医院证明,可以补偿给他,,按照他日工资计算,,或者,该地区平均工资水平,,,,,至于交通费,,就是他去住院,救护车的费用,,,,如果是他人没事,,,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单位事假的,,,是没有赔偿的,,,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不然,,,那这个交通费,误工费,保险公司是赔死的,,,,,有具体细则,,,,,,,所以,,一般而言,,车主是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耽误时间,精力,,处理事故,修车的,而且没车用,很不方便,,,,,,,,,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车被撞对方全责,工费,交通费怎么赔?

修车时的误工费,交通费和车经鉴定后的贬值损失,都可要求对方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拓展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