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以迁出原籍,土地也确权了,那在我户口迁入地能分到土地吗?(户口以迁出原籍,土地也确权了,那在我户口迁入地能分到土地吗?)
户口以迁出原籍,土地也确权了,那在我户口迁入地能分到土地吗?
现在国家在上次30年土地政策不动的情况下,又延续了30年,农村集体土地再次进行重新分配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说,你迁到别的地方了,迁入地给你分配耕地的可能性很小或者说几乎没有。
已迁出户口的人在原户籍地能分到土地吗
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如下情况: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应交回该承包地(不能再继续使用);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户口已迁出老家,确权后还能分得承包的土地吗土地吗
国家现在大政策是三十年不变,还要在此基础上延长,如果以前有承包地并已经确权了,那就可以继续耕种或者流转,以前无地的还是无法分得承包地,除非国家政策转变。
我的户口已经迁走。老家现在确定土地所有权,还有我的吗
农村的土地,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进行确权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当事人户口外迁的,在原承包期限内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
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 。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参考资料:百科-土地所有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