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法院实际情况,谈谈如何发挥司法警务督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当前人民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
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独立部门,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审判机关尊严的神圣使命,在法院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形式的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对司法警察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警察职能的服务性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武装力量,法警工作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在审判工作中,处于各种矛盾冲出的最前沿,担负着排除险阻,保障司法安全的神圣职责,尤其是押解犯人,参与民事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危难险重”任务,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和危险性,稍有懈怠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后果。司法警察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作出发点就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工作环境,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如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服务性特征,如在维护法庭秩序工作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因此,要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作用。
二、司法警察职能的参与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是一项基本职责,作为一名司法警察,不仅要精通应具备的业务技能,还要熟知警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各个环节留记心中,打牢理论基础,践行于执行工作中。在新形势下,不仅要精心组织,还要在执行工作中集中全部力量制止被执行人员或其他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生。尤其是抗拒执行的案件,果断处理执行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遇到当事人围攻、执行受阻、执行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有了司法警察的参与,不仅增强了执行力度,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形势,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司法警察职能的权威性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比如值庭活动是司法警察保证庭审活动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是司法权威的要求,司法权威是通过行使司法权,达到让人们信服法律的力量和威望的状态。司法权威完全是由实体的公正和程序的公正与效率来实现,值庭的职能很大程度上就是排除蔑视法庭任何现象的发生,就是在维护程序的公正与效率,就是在维护司法权威。而且这种保障职能是非值庭法警不可替代的。由此可见,司法警察的权威性是神圣不可取代的。
四、司法警察职能的广泛性
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等八大职责。司法警察的职责涉及而非常广,从立案、庭审、裁判、执行,每一个阶段都少不了他们的协助。司法警察也是展示人民法院形象的窗口。司法警察与当事人打交道“最直接、最广泛、最具体,人民群众第一眼看到的是司法警察,庭审中最能展示司法机关威严的是司法警察,遇到紧急情况冲上去的是司法警察。如果司法警察的形象不佳,将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
人民司法警察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力量。这支队伍担负着特定的司法任务。对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为人民法院达成国家的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总之,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充实、完善,立足现实,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创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技能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
略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现在都是政审直系亲属,只要单位或街道证明历史无问题就可以了。
如何做好法院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
近年来,法院以“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为主题,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有些工作做法和思想观念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根据外地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加上自己的拙见,在这方面想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斧正。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从总体上看,法院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是健康发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干警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冷、硬、横、推、吃、拿、卡、耍特权思想还没有根除;制度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太深入;个别干警集体荣誉感有所削弱,工作热情不高。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机关抓案是“硬指标”,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只要案子好了,其它工作也就跟着上了,因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认真抓落实,开会喊得多,文件发得多,检查落实少。二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教育监督乏力。有些领导干部对队伍现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把握,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放松对队伍的管理和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发现干警不良苗头,不能及时提醒,认真帮助,往往回避和掩盖矛盾;有的领导干部对于不良苗头不敢抓、不敢管,奉行“多种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三是规范“失灵”,制度悬空。制度制定的多,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内容空泛,缺少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刚性;有些方面的制度尚未建立。四是经济保障不足。由于法院机关经费紧缺,一方面,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的运转,难以保证公正执法,另一方面,教育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意志不坚的干警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从而导致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发生。二、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稳步推进”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部署,把消极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促使全体干警群策群力,上下一心,共同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1、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教育干警筑牢防腐思想道德纺线。在教育中,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作为贯穿于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的一条主线,按照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法,创新执法机制,严肃执法纪律,讲求执法效果,改善执法保障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规范。2、抓住工作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案件、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都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做到民主、公开、公正。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工作搞调研;带头清正廉洁守纪律;带头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3、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加强监督。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进行戒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进行警示谈话。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评先表彰、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功过分明。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情况进行具体的督导、检查、考核。
基层法院如何开展审务督察
□苏红 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法院审务督察制度正式确立,旨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然而,由于我国司法机制与体制等多种原因,基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审务督察工作的深入发展。笔者就如何做好当前基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谈些粗浅看法,以期推动审务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取得更好的效果。 基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 审务督察工作机构不到位。《暂行规定》的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监察部门设置审务督察机构,同时选配审务督察员三至七名,基层法院可以在本院监察部门选配审务督察员二至三名,督察小组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然而当前,绝大多数基层法院既没有专门督察机构,也没有专职督察人员,就是监察室人员也没有三人。由于人员难以得到充实和加强,影响审务督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审务督察工作机制不到位。目前,基层法院都没有建立起审务督察机制,有时对某项工作的督察,仅根据主要领导或党组会议临时要求而进行,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使审务督察工作处于无序、低效运行状态。主要原因是督察人员与被督察对象都是多年的同事关系,督察人员怕得罪人,怕失去群众基础,影响个人前途,所以在督察工作中避重求轻,强调客观原因多,查找主观原因少,广开绿灯。广大干警督察意识淡薄,对本单位督察人员开展的督察工作有反感情绪,认为没事找事干,实践中也不愿配合,这样导致督察工作的效果无法到位。 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督察体制。审务督察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确定由上级法院审务督察机构领导下级法院审务督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审务督察机构独立建制,防止机构设置虚化,人员配备不到位。 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督察程序。一是制定审务督察工作制度。根据《暂行规定》,结合基层法院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以及建立客观、统一、规范的审务督察标准。二是规范督察程序。建立督察方案审批制度,日常督察由督察办主任审批。 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深化督察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配合衔接机制。在开展督察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协作,提高审务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广泛参与性。二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凡是审务督察涉及的内容,都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一般违规行为,扣除相应的分值,存入个人业绩档案,并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