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重庆酒楼抢劫杀人案,酒楼女员工被害,包某刚开始是想进去偷东西,包某最终会被核准死刑吗?
“是女酒楼酒楼巴斯巴斯漆黑漆黑刘偷溜头无粗无猝死扫四嫂三丑三丑儿欲望而与网易破洞…”是什么意思?
十女九漏
杀人案例分析
1.头,经,胸创伤是锐器所致,原因:顿器击打造成较长创口时会有明显深浅度变化,而锐器(割伤)不会有,顿器击打头颈胸等处,会有家大面积的创伤,伤口多为点,而不是线. 所以以上因素确定创口是锐器所致.2.需要高人指点 - 头颈部的10条估计是第一创伤,然后经部,胸部,致死.3.其妻报案说是他杀属实,但凶手可能和死者是很亲密的关系,所以凶手可能是从后面袭击,导致死者伤处均为要害.而且,丈夫被杀这种情况下,妻子还有时间去清点家中所剩财务,似乎不太和情理.
合肥碎尸案凶手是否另有其人?
我觉得你分析的很对,凶手另有其人?
杀人案例分析
1.死者经部特征说明死者生前是被人用大力掐住,由于挣扎和凶手施加力量是从右向左导致右侧舌骨活动度增大,两侧胸锁乳突肌呈暗紫红色淤血,右侧肋骨4,5断裂是因为,凶手为了阻止死者的挣扎用膝盖或其他的部位重压所至.2.窒息.我不是学医的,就是比较喜欢这些问题.希望能给你些启发
求解~~~最后5套题中的疑问!
1,甲并没有非法剥夺乙自由的故意,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吊的行为只是故意伤害的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所有拘禁的行为都能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就像不是所有的杀人行为都能构成杀人罪一样.2,这个书上有,是个典型的抢劫罪(好像有个司法解释),不要再想为什么了,记住就OK了3,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根本就看有没有特定的法律义务,不是看是否实施了积极或消极的行为.例如,遗弃罪,可以把小儿子带到小树林里然后走掉. 以积极的行为完成了该纯正的不作为犯所有构成要件.
重庆通报遇害案涉案嫌疑人被抓到了吗
抓到了,警方将四男一女(陈某华,男,33岁,涪陵区人;李某军36岁大足区人;李某祥22岁,巴南区人;陈某浇27岁,涪陵区人;王某14岁,涪陵区人)五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抢劫的案例
看错了开始...不是当场实现 是敲诈勒索 绑架的话 要求是向第三人索要财物 抢劫要具有当场性暴力性
重庆通报遇害案是怎么回事
8月17日凌晨3时许,重庆南岸警方接群众报警,家住南岸万达广场的吴某(女,32岁)昨晚19时后失去联系,疑被侵害.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在重庆南岸区茶园、下浩等...
合肥碎尸案的开庭审理
2012年3月15日合肥蜀山新村碎尸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王继伦称在掐死被害人之后,他曾经3次为被害人做人工呼吸,但却没有把她救活...
杀人 抢劫被害 恳请大家帮帮忙写一下诉状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你的案子应当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是否判处死刑主要看检察院的决心与法院的态度了;“要求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这类请求是你的诉状里不能有的,这是检察院公诉的内容,你们可以做的只是多跑几趟检察院表示一下家属的悲愤和对判被告死刑的意愿;其次,如果你想多要些赔偿,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这样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不过被告人已年满18周岁,理论上其亲属不必为他拿赔偿金,何况家里不是很富裕,所以我估计你能拿到较多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判决了也执行不了;最后,我打算为你写一份诉状,一会儿发信息传给你,同意的话请发信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