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离住户距离,垃圾中转站设在居民房下层是否合法?
在小区内建垃圾中转站,应当尊重业主的意见,应当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同意才可以,否则可以依法主张其恢复原状.
本律师负责任地回答你: 政府强制执行是 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 的.
垃圾中转处理池建在居民区是不合适的,正如你所说会有污染居住区域的现象.一般垃圾处理站应远离居住生活去,应建在人较少的郊区.可以向当地环境主管部门联系.垃圾中转站的建立必须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现在建在小区是不可能通过环境评价的.可以向上级反映,现在对环境的重视很高的,相信你们的问题很快能解决的.
垃圾中转站离住户距离
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城乡传统意义的垃圾站已不能满足人们对高效、环保、节能低耗等新概念的要求,因此压缩式垃圾站的推广势在必行.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以其占地面积小,隐蔽性好,空间结构合理等优势,引领着垃圾中转站行业的发展.垃圾 中转站的推广和运用,既美化了 环境,又杜绝了 二次污染,减少了蚊蝇的 滋生,提高了车载效率,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垃圾中转站就在我们后阳台距离不超过2米,周边都是居民区,因为建成后将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施工方在施工时,我们多次阻拦,现在他们把我们告到法院去了,请问这官司,我们打的赢吗?有什么依据吗?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4.1 垃圾收集站 4.1.1 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并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4.1.2 收集站的.
小区内建垃圾站违法吗
不合法. 小区规划为绿地,如果改为垃圾站属于违反国家规划法的行为. 新建小区交付时,除了要进行建筑综合验收外,还需由规划部门进行规划验收.检查开发企业是否按照原先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简单说,用地范围内任何地块的使用功能都不能与原规划不符. 你所在小区如果未申请改变原规划,擅自改变用地功能都是违法行为. 建议:联合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涉,要求他们出示修建垃圾站的政府批文和规划审批手续.并将过程录音或录像.如果没有手续,你们可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并恢复为绿地. 如果没有改变,建议你们找当地的媒体进行曝光,并向规划局执法大队进行投诉.规划局的执法大队如果没有作为,可直接向规划局、政府信访办投诉.
在小区内建垃圾中转站,应当尊重业主的意见,应当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同意才可以,否则可以依法主张其恢复原状.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市区内应当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而大、中型转运站应每10~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
垃圾中转站选址要求
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的要求,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同时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2.1.3在运距较远,且具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条件时,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420号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垃圾站中转站的选址不得选在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并且公告中对.
转运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行业规划的要求,转运站的位置宜选在靠近服务区域的中心或垃圾产量最多的地方,条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方..
垃圾中转站的危害
垃圾转运站产生大量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苯、柠檬烯、乙稀、丙酮等有毒有害的恶臭污染物.这些恶臭物质会使人食欲不振、头昏脑胀、恶心、呕吐,而且可直接对.
生活垃圾转运站灰尘多,气味大,容易传染病毒的昆虫多,工作的时候穿厚衣服,戴上厚点的口罩.转运站建设规范的话,应该问题不大!祝身体健康!提交回答
可能会比较吵,因为每天都有固定的时段处理垃圾.向当地的环卫站反映,
垃圾中转站建设标准
转运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行业规划的要求,转运站的位置宜选在靠近服务区域的中心或垃圾产量最多的地方,条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方..
修建露天垃圾场,要求多远距离内没有村屯和居民??
这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第十九条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