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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冤案,是行刑逼供。可以追究对行星提供的负责人刑事责任吗?

冤案责任人按纪律问责合理吗

如果对冤案,是行刑逼供。可以追究对行星提供的负责人刑事责任吗?

您好!冤案责任人如果只是触犯了党纪,按纪律问责是合理的;如果不仅触犯党纪,而且触犯国法,就得依法处理;如果涉嫌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谢谢阅读!

国家对冤案,误判处死的,如 hu ge ji le tu 国家赔偿 及追究当时执法行政人员.

首先是要获得国家赔偿金的、下来根据办案人的情况、就是主关过错程度、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最低说、他不能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

对不能追究行为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实际已经追究的,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对不能追究行为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实际已经追究的,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撤销案件;2)不起诉;3)终止审理;4)宣告无罪. 2、《刑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方当事人可不可以追究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伪证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可以追究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伪证的法律责任.在民事纠纷中做伪证,可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了冤案让无辜的人了坐牢应该付什么责任

具体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查清事实认定责任,不同的行为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同.其中涉嫌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同时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刑法》中有一个相关的罪名: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被害者要求不追究嫌疑人的责任是不是就可以免刑

你好!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不赔偿受害人,受害人有权要求重判被告人,赔偿数额会和刑事部分一并判决,将来可以持判决书执行之.就是说,如果不主动理赔,法院会让它自动或者被动理赔,只是钱得到的慢点.如有疑问,请追问.

一方当事人可不可以追究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伪证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生在民事诉讼中,一方作伪证,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而在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有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可以追究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的刑事责任.

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责任人员

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两个不同概念,刑事责任包含犯罪和刑罚两个问题,而刑事处罚主要指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对被告人的犯罪认定.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仅免于刑事处罚仍是在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比如,我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这一条文中就可以看出,犯罪是前提,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是量刑情节,因为对他们犯罪做出的也是有罪判决,仅是因为有法定情节,因此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被害人不追究,犯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这需要看你的案件性质,如果是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如故意伤害至人轻伤,又是三年以下刑期,情节轻微的,被害人谅解后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其它情形被害人谅解可作为量刑考虑因素.

报复陷害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