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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有加重犯吗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结果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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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导致人重伤是否是结果加重犯?为什么?

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已经是转化犯,也就是此时,不是按刑讯逼供罪来定罪量刑,而是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量刑.刑讯逼供罪本身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采取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方法逼取口供的,如果致人伤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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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判案只能“刑讯逼供”?

作为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愿意自己认罪的,那么“刑讯逼供”就成了获取口供最重要的手段.古代判案手段现在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书面证据更是成为证据之王.没有证据就可能寸步难行,告状无门.但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

张乘乘激情犯错会被原谅吗?

张乘乘是成年人,出轨就是过错方,无可辩驳!徐文昌三观尚在,他日常固然宠溺张. 从张乘乘的人设来看,她不但是超级漂亮的人妻,更是有些活泼且看起来更像是娇生.

陈灼昊案件,最终谁是杀人犯.是否遭到刑讯逼供?

可能刑讯,但不好证实,不过证据已经证明有些是伪造的,有些是不合逻辑的,陈灼昊无罪释放.凶手还没查到,但陈的可能性我个人认为不大

刑法中关于缓刑期间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者,撤销缓刑的决定.其中的情节严重,是怎么样区分?是否情节不严重就不必撤销

以下情形为情节严重:其一,缓刑犯严重、持续或者多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行为.其二,缓刑犯持续或者多次脱离考察机关的监督.

加重犯与结合犯有什么区别?

加重犯指具有法定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加重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刑法第138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 (2)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如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3)犯罪后果严重的,如刑法第136条规定的刑讯逼供,以肉刑致人伤残的; (4)犯罪情节恶劣或特别恶劣的,如刑法第139条第4款规定的二人以上共同轮奸妇女的. 加重犯的从重或加重处罚的.

非法监禁最低判多久

如果情节轻微,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

带刀刑讯滋事怎样判

带着刀,不算寻衅滋事的加重情节;如果是非法管制刀具,那个算另外1项背法行动.在看守所超过30天还没移送至法院,那就转逮捕了.

有前科是不是量刑更重些

在刑法中,如果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构成累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可见,即使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也不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和强奸终止罪两样并罚判几年

涉嫌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应当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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