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是强奸吗 中国儿童侵犯案的案例
强奸和性侵有什么区别?
你好,在我国《刑法》上并没有单独的性侵犯概念,区别性侵犯与强奸,都是在理论上的.
强奸,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强奸的对象首先一定要是女
性,再者主体必须是男性(在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对强奸罪的理解还是没有涉及到
女性同性强奸的,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还有就是必须有
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动机。
而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了,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
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
有关的活动,就可以。在刑法中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就是典型的性侵犯。在实
务中的男子强制猥亵其他男性的,也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这都是性侵犯的范畴。
所以,性侵犯与强奸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
希望对你有帮助
性侵和强奸有啥区别
强奸,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强奸的对象首先一定要是女性,再者主体必须是男性(在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对强奸罪的理解还是没有涉及到女性同性强奸的,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还有就是必须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动机。而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了,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在刑法中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就是典型的性侵犯。在实务中的男子猥亵其他男性的,也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都是性侵犯的范畴。所以性侵犯与强奸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
性侵、猥亵、强奸有什么区别?
“性侵”、“强奸”、“猥亵”等犯罪字眼总是充斥各类新闻,三者究竟有何区别?刑法是如何认定的?
一、性侵
“性侵”,从文义解释,系性侵害行为,广义而言,性侵应当包括一切有明确侵害对象的,以达到自身性满足感或心里刺激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13年10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本意见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已修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已废除)等。”
从法律法规层面而言,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既包括了对其直接实施的强奸、猥亵行为,也包括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当然该《意见》仅针对相关人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但至少能够得出结论,从立法原意而言,性侵与强奸、猥亵等行为并非并列概念,而是涵盖了相关行为的上位阶概念。
二、强奸
“强奸罪”属的刑法自然犯,我国刑法典对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客观行为要件系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对于明知系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违背其意志,均构成强奸。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有所区分:针对幼女而言,认定强奸罪既遂以性器官接触为标准;针对幼女以外的其他女性,认定强奸罪既遂以性器官插入为标准。
综上,“强奸”行为也即传统意义上的强制发生性关系。
三、猥亵
“猥亵”行为,即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的,除了性交之外的其他淫秽行为。主要规定在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本条客观行为具体规定为“强制猥亵他人”,刑九修正案将强制猥亵行为的犯罪对象扩大至男性,即对男性的强制猥亵行为也应当入刑,这无疑系对传统性犯罪客体认定的重大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尚规定有侮辱罪,即侮辱妇女。
其与“猥亵”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猥亵行为要求以暴力、胁迫行为强制发生,而侮辱罪无此要求;
其次,猥亵行为要求以直接接触的性骚扰为行为构成要件,如对他人身体的触摸、亲吻以及手淫等,而侮辱行为常不包括对受害人身体的直接接触,以故意刺激受害人性羞耻心理以达到满足自身心理刺激为要件,比如淫秽语言调戏妇女、向妇女暴露性器官等等;
最后,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强制猥亵罪包括男性,而侮辱罪的犯罪对象仅有女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性犯罪,受害人往往因各种原因未及时报案、未固定证据,而使得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司法救济。因此,对于受害人,在发现遭受性侵害时,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如可能遗留有侵害行为人DNA的衣物、床单;对于猥亵、侮辱行为,应当及时留存视频、录音等影像资料证据),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对于性侵害行为要勇敢说不。
强暴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强暴:指的是在对方不同意或没有理会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强迫或威胁﹚,与对方发生性交行为。
强奸:强奸是对受害者身体及尊严的凌辱,一些进行强奸的男子亦可能带有性虐待的性取向,强奸通常会给受害人带来肉体和精神上的严重打击。
同点都是未经过妇女同意.强行发生性行为.不同点一个倾向于暴力,一个倾向于性取向.但都视为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