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标准
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是否能构成共同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常见的是配偶、子女作为共同受贿犯罪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而存在。
一、配偶、子女作为帮助犯
主要表现在用各种方法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创造条件,如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商议收受贿赂事项,传递信息,沟通关系并收受财物;协助国家工作人员向请托人索取财物等。
二、配偶、子女作为教唆犯
主要表现为诱导、劝说、催促甚至威逼国家工作人员索取财物,致使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受贿犯罪的故意,并实施了受贿行为。
对于上述情形,若能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实施了帮助或者教唆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
但要注意的是,配偶、子女明知他人所送财物系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所得而代为收受,但事先没有教唆或帮助行为,或者明知系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所得而与其共享的,属于知情不举,不能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才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受贿的情
构成受贿罪的条件:一是主体要符合规定,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式作人员论的人员。二是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三是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是主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四是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是否可以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根据法律规定及刑法共同犯罪理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与其近亲属(主要是配偶及子女)共同受贿,是共同受贿犯罪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二者之间有特殊的关系,是建立在共同的财产关系上的共同利益关系。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构成受贿罪共犯有哪些情形呢?
1、近亲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由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其收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教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创造各种条件的,构成共犯。
2、请托人找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通过其请该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该国家工作人员承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为其谋取了利益,近亲属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共犯。
3、近亲属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财物,而共同享受的,不构成共犯。此种行为属于知情不举,依法不构成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是否可以构成受贿罪?
1、近亲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由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其收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教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创造各种条件的,构成共犯。
2、请托人找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通过其请该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该国家工作人员承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为其谋取了利益,近亲属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共犯。
3、近亲属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财物,而共同享受的,不构成共犯。此种行为属于知情不举,依法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