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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内产权人将产权转予他人,未通知承租方,新的产权人(尚在过户中)要求租方支付租金,租方怎么做?

租赁期内产权人将产权转予他人,未通知承租方,新的产权人(尚在过户中)要求租方支付租金,租方怎么做?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房屋出卖给他人有效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第三人已经享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您不能向法院主张韦某和秦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您可以继续使用该租赁房屋直至租赁期满。

在未告知房主的情况下,租房者欲将房屋转让他人,这样算违约吗?

房子位于郫县犀浦镇上,属于自建房,共有三间铺面,09年时与一租房者签定了三年的合同(乙方在签定合同时不是以个人名义签定的,而是以他注册的一个服装责任有限公司名义签定的,在合同的最后一栏加上了乙方代表填上了他的名字),房屋租金付款方式也是每半年付一次,合同里明确规定:如租房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须提前半月告知房主,在经由房主的同意下方可转租或转让。现在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到了一年,而租房者的生意也无法经营下去,就想将铺面转让,但这些都没有告知房主知道,而且还对有些有意租此房的人说:没事,合同还有两年的时间,你只要少给点转让费给我,以后付房租款的时候你把钱给我,还是由我来和房主签字,交涉。我想知道他这样算是违约吗?

原房主未通知有租户的情况下转让房产

1、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房屋时,未告知受让人该房屋已经出租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与房屋所有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房屋时,未通知房屋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案件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租人在没有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把房子卖了,是否合法

法律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同时,法律还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

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