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号后,新广告法规定不得明星代言药品,周杰伦和张韶涵是不是不在代言曹清华胶囊了?
更新时间:2022-03-11 10:07:28 • 作者:JACOB •阅读 2111
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有哪些限制
新广告法关于代言人的规定:
1.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2.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到现在为止,我国广告法规有对明星代言的规定吗
我国现行的广告法等法规并没有禁止明星代言广告;但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这也就是说,作为代言人的明星,不能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明某种药品或者医疗器械产品的疗效,否则就会涉嫌违法。
食品安全法也对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做了一些约束性的探索,其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明星不能代言哪些广告
24日上午,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声明,呼吁所有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停止发布有名人、明星代言的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和夸大功效的保健品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两委员会表示,在这些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中,通过违规、违法编纂,不良企业利用名人和明星在媒体购物领域达到了违规盈利。两家专业委员会为此呼吁所有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停止发布有名人、明星代言的几类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呼吁任何企业和媒体不得将名人、明星合法的品牌广告,擅自编辑用于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对于以前拍摄的被列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短片广告,也要求相关企业及媒体停止发布。
据悉,在两委员会声明发出后,凡擅自发布涉嫌违法违规的短片广告,属于企业利用公众人物或知名人士合法广告擅自编辑、违规发布的,媒购委将予以通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还将对所涉及涉嫌违法违规机构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