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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家和文物贩子的区别是什么? 文物收藏家

收藏家和文物贩子的区别是什么?文物收藏家

买卖古玩和倒卖文物的区别?

古玩里边有文物,文物里边有古玩,这是一个较难界定的问题,让人劳心,所谓文物是指人类发展过程中留下的遗物,古玩,古董是有真有假,是是非非,这就给文物界定留下一个空白区,有人称之为"擦边球".

有一个故事.北京潘家园在改变开放初期叫"潘家园文物市场".文物部门隔三差去检查,搞地店主惶惶不安.有一智者说,我们干吗要和"文物"较劲,乾隆帝不是就把祖宗遗物叫"古玩"吗,甘脆叫'"潘家园古玩市场".这一改还真奏效,文物部门再不来检查.将来是否要出台"古玩"或"古董"法不得而知了.

文物与藏品的区别

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它具有以下特点:

  1、文物一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三个方面的价值。具体到每一件文物,不一定都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但至少要具有其中一方面的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文物。

  2、文物应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不具备这一点,也不宜作为文物保护。

  3、国家保护的文物具有广泛性,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各个方面的文物之间具有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保护各个方面的文物,才能使文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收藏品:一般是指稀少商品,而且具有一定的潜在升值价值。收藏品分为自然历史、艺术历史、人文历史和科普历史四类,具体分为文物类珠宝、名石和观赏石类、钱币类邮票类、文献类、票券类、商标类、徽章类、标本类、陶瓷类、玉器类、绘画类等。

  它具有以下特征:

  1、物品稀少。

  2、不会再次制造或发行。

  3、未被普遍人所认识,具有潜在的升值价值。

  从以上可以看出,文物可以作为藏品被收藏,收藏品不一定都是文物。‍

文物和古玩的区别?

古玩”和“文物”本来就不是没有区别的。就拿我们古玩商来说,称呼你古玩商人、古玩经营者甚至古玩贩子都没有什么关系。倘若叫你文物贩子、买卖文物的,恐怕你立刻会汗毛直竖,冷汗直流,浑身都不自在。为啥?是因为文物这两个字过于敏感了。偌大个中国惟有那些官商、合法倒腾文物的才敢于在名片上堂而璜之的印上“xx文物商店经理”之类的头衔。

古玩和文物之间的区别其实是古已有之。民间收藏雅玩暂且不论,拿皇宫内苑的收藏来说,本来就有两者的明显区别。皇上后妃自己喜爱的骨董字画之类自然应该属于我们今天说的古玩的范畴,而皇史晟存档的历史档案、证物遗迹自然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文物了。皇宫如此,民间亦如此。再举一个例子:即使是出家人,也免不了有收藏玩赏的欲望。佛教禅宗寺庙中,和尚方丈自己收集了许多珠宝、器物自然属于古玩之类;而其它的——经卷典籍且不论——那五祖私传给惠可的衣钵、那传说中佛祖留下的舍利子佛牙等物可能作为古玩吗?一些民间百姓祠堂中供奉的祖先遗物,尤其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或训示、或启迪、或纪念诸此种种,都是不容亵渎“赏玩”的。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遗物,自然都是皇家、宗教、家族中倍加珍视的“文物”了。

不难看出,所谓古玩,首先看重的是它的玩赏性,突出一个“玩”字。作为古董、骨董者,(骨、古同义)其价值还在于一个“古”字,也就是具有一定的时间磨砺和收藏价值。至于“董”字,其实就是“懂”,收藏者、玩赏者需要一定的辨识鉴赏能力,或者见于玩中获得、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才更有趣味。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们认为古玩和文物是有区别的,就是前者重于“玩”字,后者见于“史”字,但是它们的共性都是一个“古”字。所以,两者的分野是模糊的、重叠的。如两个交错重叠的环。就是一部分古玩或者文物中具有赏玩和史证的两重性。举例区分三个不同的部分:一是历史上某名人的墨迹(大概不是什么书法家)、或者他戴过的一个旧斗笠等等,其赏玩或艺术或工艺价值极低,那么这种遗物就难称得上是什么古玩。即便你收藏了它们,也不重其赏玩价值,只看重它们的历史意义、历史价值。这东西无论收藏在博物馆或个人家中,都应该属于文物类的。

二是历史上曾经大量流行、出产过的工艺品,或陶瓷、或珠宝、或器具,其个体并不能够代表整个历史或具有特殊历史价值,也并非证明某历史名人的经历生活,也不能代表历史中的艺术、工艺、科技的典型成就。如临村财主家祠堂中用以祭祖的瓷碗,隔壁二奶奶年轻时用过的烟枪。琐琐碎碎,虽无出奇却也温润雅致,这些显然很难与文物牵上什么瓜蔓。

最难界定的应该是那些环中的重叠部分,具有两重性的(文物法早对这些有明确界定)。那些既有强烈的历史意义,又有非凡的艺术玩赏功能——顾恺之的画、王羲之的字、古月轩、宣德炉、商彝周鼎、秦玺汉碑……才更令人痴,令人狂,令人爱,令人愁!

惶惑中,不妨用这样一个说法作为本篇乱弹的收束:汉将军马援碑石为不折不扣的文物,而其拓片,可否称之为古玩?

古董和文物有什么区别

古董、古玩均指古物,是一个事物的不同表述方式。 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民国建立后,政府出面保护重要的古物和古迹,并成立了相应机构,于是便出现了“文物”一词。 文物与古董的区别是:古董是指过时的东西以及可鉴赏、研究的古代器物,古董、古玩并不一定都是文物。文物是指过去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文物一般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以及石窟、石刻等;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能反映各时代的社会制度、具有社会生产代表性的实物。 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物,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藏宝于民”,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