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狗引起的民事纠纷 天津 处理方法
更新时间:2024-12-01 09:00:48 • 作者:妙思 •阅读 4756
狗咬人,事儿大了
在天津,一条狗咬了人,这事儿可不小。这不,李大妈在小区里遛弯儿,突然就被邻居家的金毛给扑倒了。李大妈吓得魂儿都没了,赶紧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这事儿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小区都知道了。李大妈的家人不干了,非要找狗主人理论理论。
调解不成,上法庭
李大妈的家人找上门去,要求狗主人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狗主人一开始还挺客气,说愿意承担责任。可是谈到具体赔偿金额时,双方就开始扯皮了。李大妈的家人觉得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加起来怎么也得几万块;狗主人却觉得李大妈自己也有责任,毕竟她没拴绳子遛弯儿。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不成,只好上法庭解决。
法官判案,各有说法
到了法庭上,法官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觉得这事儿还真不好办。一方面,狗主人确实有责任;另一方面,李大妈自己也有疏忽。最后法官判决狗主人赔偿李大妈医药费和一部分误工费,但精神损失费就不支持了。法官还特别提醒双方以后都要注意安全问题:狗主人要管好自己的狗子;李大妈遛弯儿时也要多加小心。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有些不服气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接受这个结果各自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