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数码

非生产经营用的中央空调设施需要计提折旧吗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非生产经营用的中央空调设施需要计提折旧吗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新税法规定中中央空调折旧年限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所以,中央空调属第三条,应当为5年

另外:

如果在2008年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需要变更,继续按以前折旧年限提取,直到固定资产提足折旧为止。

如果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新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提取折旧。

中央空调折旧如何计提

在我国,一般的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十年。既使用年限为十年,十年后报废。

  按最保守的折旧方法,每年折旧10% ,那么十年折旧完毕。此后该设备还能使用的话,就是无成本使用啦。

  但是,这种折旧方法比较保守。在国外,一般5年就折旧完毕。

  另外,在年折旧比例的计算上也有不同的算法。比较合理的是:第一年,折旧30% ,第二年折旧20% ,以后每年10% ,7年折旧完毕。

  总之,按那种方法折旧,要看你赢利能力来定。赢利能力高的话,应该折旧快一点,赢利能力较差,就折旧慢一点。

中央空调折旧计算标准说明

对于会计从业人员而言,不仅仅数据的计算较为繁琐,而且产品的归类、折旧年限的分析也是令人头疼的问题,它们既关系到前期的入账,也关系到后期的统计,所以对于专业人士的技术水平有着较高要求。那么今天小编举例的就是关于中央空调的折旧年限以及其他产品折旧年限的说明文字,大家可以参考这些标准、同时综合实际情况加以借鉴。

  

  一、中央空调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如何入账及折旧?

  中央空调的折旧年限是10年。

  中央空调一般是大型楼宇必备的设施之一,如何入账及计提折旧关系到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不同的处理。自有房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应依此确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计税基础,如果该中央空调属于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则应计入房产原值提取。

  

  二、折旧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电脑折旧年限不少于3年,空调、办公桌折旧年限不少于5年,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采取直线 5%的残值率.(单价在2000元以上)

  因此,空调、办公桌椅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电脑属于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现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一般而言,中央空调的折旧年限是在十年左右,虽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还需要大家综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分析。那么上文小编举例的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中央空调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入账及折旧的标准,比如电脑折旧年限不少于3年等等,它们都是值得会计从业人员牢记的知识和内容。

会计账务处理空调的折旧率是多少

会计账务处理空调的年折旧率为19%。

空调属于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为5%,故年折旧率=(1-5%)/5=19%。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不应当计提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对于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