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其他

普通法和衡平法都属于判例法和不成文法吗?是否可以认为制定法就是成文法,非制定法就是不成文法?

普通法和衡平法都属于判例法和不成文法吗?是否可以认为制定法就是成文法,非制定法就是不成文法?

. 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不成文的判例法 (2 分) 否 是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发的渊源一般可分为正式意义上(即有约束力)的渊源和非正式意义上(即虽无约束力但却具有一定程度的说服力)的渊源。正式意义上的渊源一般包括制定法、条约、经认可的习惯;在有的国家,判例法也是正式渊源。

  制定法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等。一般来说,宪法是一国的基本法,其法律地位高于一般法律(如民法、刑法),在法律渊源中列于首位。但这一原则对成文宪法制国家才适用,而对实行不成文宪法制的国家就不适用(如英国)。

  成文宪法制是指有一个称为宪法的、单独的、成文的法律,其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它的制定和修改也往往要通过不同于一般立法的程序。美国和其他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成文宪法制。

  不成文宪法制是指这一国家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法律文件,它的宪法是由具有宪法内容的立法、司法判例或宪法传统共同构成的。

  在各种制定法中,立法机关(议会)制定的法律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制定法的。广义讲的制定法是指与判例法相对称的所有成文法,包括制宪会议、议会和政府部门分别制定的宪法、法律(立法)和行政法规等。但狭义讲的制定法往往仅指议会制定的法律。

  判例作为法的渊源,在资产阶级国家有所不同。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判例被认为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之一,判例法和制定法是并行存在、相互作用的。但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这种制度最早来自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但在现实中,判例可以说是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除民法法系的判例外,主要指权威性法学著作,正义和公平等观念、政策等。

  资本主义法,也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如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联邦法和联邦成员(州、省)法、制定法和判例法、公法和私法以及普通法法系的普通法和衡平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公法和私法之分的问题。这是民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基础。普通法法系国家在传统上没有这种划分,但在这些国家的法学著作中,多数也倾向这一分类法。

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还是成文法?

判例属于不成文法, 在中国 判例不做为法律渊源 所以我国的成文法典中不包括判例,而在英国这样的不成文法国家,判例属于法律渊源,(英国判例已经产生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以后的案子同样适用)所以说,判例不属于成文法,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的形式,但被国家认可了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未被纳入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判例甚至可以被纳入法律,一旦被纳入法律条文,就成为成文法。在我国 只有当判例被写入法典 才成为成文法,才可以当做以后的依据适用类似案件。

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还是成文法?

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只包括普通法和习惯法?

还包括衡平法、判例。

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包括习惯法、衡平法、判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