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被告也没有原件怎么办?(原告证据(复印件)无原件法院可以判决吗?)
- 原告证据(复印件)无原件法院可以判决吗?
- 我是原告 在法庭上被告提供书面证据复印件 没有原件 我主张不认可他们的复印件证据 法院会支持我不采
- 去法院起诉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以吗?
- 证据原件在被告手中,原告只有复印件如何诉讼
原告证据(复印件)无原件法院可以判决吗?
对没有原件的证据,法院不能予以采纳。此种情况下,要仔细阅读判决书。如果在判决书中发现采纳了只有复印件的证据来认定事实,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我是原告 在法庭上被告提供书面证据复印件 没有原件 我主张不认可他们的复印件证据 法院会支持我不采
一般不会采纳对方证据的。
见:《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去法院起诉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以吗?
可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要求原告出示证据原件进行质证,原告没有原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证据原件在被告手中,原告只有复印件如何诉讼
如果复印件不能和原件核对,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证据,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那么法院可以认定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可以正常向法院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如下:
1、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2、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扩展资料
法院的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