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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情形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许某非法持有大麻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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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根据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告对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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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会受有刑事责任吗

父母作为监护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有民事赔偿责任的话,监护人要承担的.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

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一般是指的刑事诉讼法上的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下面我给你罗列如下: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

以下情况我该怎么办,会不会因此而判刑?

刑肯定还要判,因为案件已经交到了检察院,不可能就这样算了,刑事案件是不能够私了的.你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可以请他写一份谅解书,加上你孩子也小,还要偿还债务,态度好点,可以判缓刑.

下列属于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这样的情况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如果是按你第一种描述那样,则你不仅是私设电网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而且致人死亡,则犯了间接故意杀人罪,即使房内拥有警示语言也不能免责. 如果是按你第二种描述,那一般不会负刑事责任.但如果经调查你具有主观故意,那还是会按间接故意杀人定罪的. 《刑法》14、232条

债务清收中债务人哪些行为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债务人具有以下几点情形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对法院的传唤充耳不闻并且达到两次,人民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 第二:在执行过程中对担保财产进行毁坏,转卖,藏匿的行为要受到刑事追究. 第三:债务人与他人进行串通,将财产转移的行为,两者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四:法院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及其状况的时候,债务人对重要的证据进行藏匿或者毁灭,以及伪造等,以此达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目的行为要.

哪些情况符合重大安全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可能被依法追究.

死亡三人以上伤30人以上的属于重大事故可以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责任认定书下了后会不会追纠刑事责任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

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谢谢

从纯法律的角度看,如果张三是为了索要合法债务,而至吴某儿子死亡.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但是,不排除会被以绑架罪追究,比方说,对方已经给钱了还不放人,或者要了明显超出债务的钱. 参考:《刑法》 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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