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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有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和概念?

一、定义不同:

1、有限责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专用语,一般在经济领域提及。有限责任是与无限责任相对而言的,二者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2、无限责任: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4、无限连带责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二、责任的范围不同

①有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来承担责任。

②无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即有多少财产就承担多少责任。

2、债务人关系不同

①无限责任说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是区别于有限责任而言的。

②无限连带责任不仅仅强调债务人对债权人是无限责任的关系,同时强调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

扩展资料

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认定:

一、无限责任:

1、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连带责任: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有限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无限责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有限责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

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

所谓无限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在第一种情况下,自己有多少财产赔多少,跟其他人无关;在第二种情况下,N多人赔,这个赔完了不够的话那个接着赔,直到赔完。

无限连带责任与连带无限责任的区别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

无限责任 个人对外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具体地说:(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目前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这一概念的

无限责任在法理上讲就是普通合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为非公司法人

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二者适用法律规范不同

独资企业在法律规范方面比有限责任公司松,且对经营,董事,或股东,决策没有特别的规定!

无限责任公司 是由两个以上负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法人。

这种形式的公司的特点:(1)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是仅以出资额而是以其出资额和全部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负合责。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债务时,股东要以其私人财产偿还债务,直至偿付完毕。(2)股东承担连带偿债责任。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债务负责,而且每个股东都承担着偿付公司全部债务的责任。公司债权人有向公司任一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权利,直到债务全部清偿为止。(3)是典型的人合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是自然人。公司的组建主要是基于股东之是的信任关系,公司的信用取决于股东个人的信用。股东一般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权的转让必须征得全体股东同意。(4)公司应有两个以上股东。无限责任公司组织简单、商业保密性强、公司信用好,但股东承担的风险很大,公司规模也受到限制。英美法系国家认为无限责任公司仅仅是普通合伙的一种契约关系,因而不承认其为公司法人;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将无限责任公司视为法人。这种公司在经济发达国家已不占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