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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的废水有什么处理方法吗? 湖北医药废水处理

医药化工的废水有什么处理方法吗?湖北医药废水处理

化工厂的环保治理措施有哪些?

一、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事故处置废水必须安全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二、事故残留物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事故残留物及高浓度废水等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企业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订和落实事故性环境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对厂区其他生产车间等重要部位的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患未然。

制药废水的处理

制药废水大多数具有有机物浓度高、色度高、含难降解和对微生物有毒性的物质、水质成分复杂、可生化性差等特点。废水中的残留抗生素和高浓度有机物使传统生物处理法很难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因残留抗生素对微生物的强烈抑制作用使好氧菌中毒,造成好氧处理困难;而厌氧处理高浓度的有机物又难以满足出水达标,还需进一步处理。

制药废水的复杂性与常规生化处理工艺的高耗、低效性,是导致当前大量制药废水难以处理和不易达标排放的最直接原因。因此,在采用厌氧生化处理和厌氧、好氧生化组合的传统工艺之前,对制药废水进行有效的预处理,破坏或降解其中的残留药物分子及抗生素活性,使其中难以生物降解的物质转化为易于生物降解的小分子物质,即消除其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可以使后续生物处理的难度大大减少。

药品生产过程中所用原辅料成分复杂,反应产生的废水COD高达几万mg/L,我们将称之为高浓度有机废水 ,常规方法几乎不能直接处理。常见的处理这种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方法有:溶剂萃取法、吸附法、生物法、膜分离法、氧化法、焚烧法。 化学合成制药废水生物毒性大、可生化性差,属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 ,通常可以考虑采用高级氧化-铁碳微电解-ABR—UBF-好氧工艺进行处理,工程实践表明,该工艺处理效果稳定可靠,出水COD在300mg/L以下,出水水质完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

医院(尤其是传染病院)及理工科院校实验室排放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视污水不同情况,处理方法也不同。就化学方法而论,常使用漂白粉、“三合二”或液氯处理。不论是一节池、二节池或三节池分别单独投放或选择投放上述这些含氯消毒剂。有人对用漂白粉作反生物战剂的消毒剂,感到十分惊奇!其实,应用标准一是有效,二是价格便宜,容易生产和便于运输。如果大量需要,即能有力地保障供应!在“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年代里,我国曾将“三合二”列为战备物资储备。

近年来,医院对污水的处理方法发生了变化。有的采用臭氧,有的采用次氯酸钠,有的采用二氧化氯,并且做到现场生产现场使用。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变化?因为使用的液氯跟废物中的一些有机物发生了氯代、氯化而生成了氯酚、氯氨、氯仿等副产物,造成了环境二次污染,严重危害了水生动物的生存,损害了生态平衡,而且氯仿等还会对动物及人类产生致癌作用。

污水处理的新方法中以臭氧为好。国内“海底世界”的养殖水体以臭氧消毒为主。可是臭氧设备造价高,维护要求高,在25℃下的半衰期只有16min,且不能储运。这些不足之处为次氯酸钠和二氧化氯留下了发展空间。预料未来的10年之内,医院废水处理还是以二氧化氯和次氯酸钠(NaOCl)为主。《鱼类疾病研究》杂志1996年第6期刊登的“二氧化氯应用于水”一文,主要阐述水、自来水;工业废水、环境废水;工业循环水;水产养殖水等二氧化氯的应用。如从战备的观点出发,储备氯酸钠、亚氯酸钠或稳定性二氧化氯等,以这些二氧化氯的前体物为“战备物资”是合适的。至于用量、用法、用何种设备等,应视各单位排出物及污染物的具体情况而定。如用NaClO3酸化还原产生二氧化氯,处理废水是常规方法之一。在水池末端排放前数小时,再加适量漂白粉[Ca(OCl)2],既可测排出水的余氯量,又可校正pH值;或者加NaOH等作沉淀处理,其污泥还可用作肥料。

医院废物处理

以二氧化氯处理医疗废物的专利已见不少。国外已发明二氧化氯装置,用来处理医疗废物。其方法是先将要回收的被褥、衣物敷料和不回收敷料、废纸等分开,然后分别输送到一个耐二氧化氯腐蚀的树脂密闭容器中,并向此容器注入二氧化氯前体物(NaClO2)和酸等,只需同时搅拌或粉碎10min,便可达到彻底消毒的效果。对于玻璃、塑料、金属器具甚至婴儿尸体也可以用二氧化氯处理,从而不需再用焚尸炉,免得费油、费事、费时,还污染环境。用此方法只需使用树脂容器,就可处理不同的医用品,其简便方法值得各医院参考引用。另外,各家医院在洗工作服、被褥时,如能同时加入二氧化氯前体(如NaClO2或S.ClO2稳定液),既可达到消毒目的,又可漂白织物,做到一举两得

综合结论:二氧化氯效果更好.

我国医疗废水处理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医疗污水处理和要求和标准是什么 

我国医院污水处理技术要求如下  

1 全过程控制,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2 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3 就地处理: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 分类指导: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5 减量化: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6 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7 生态安全: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国内医院污水处理标准 

一、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 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2. 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二、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接触时间与总余氯量    医院污水类别    接触时间(小时)    总余氯量 毫克/升

综合医院污水及含肠道致 

病菌污水    不少于1    4~5

含结核杆菌污水    不少于1.5    6~8

三. 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1)、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  

2)、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   

3)、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四. 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 

五. 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六. 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