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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案例分析? 经济法真实案例分析

经济法教程案例分析?经济法真实案例分析

关于经济法的案例分析

第一项答辩不能成立,叶某是公司的副总,其可作为公司业务的代理人,相对人善意的情况下可以构成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表见代理形成的合同是有效的

第二项可以成立,借款是1996年发生的,银行的催款通知、被告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只能证明事实的客观性,无法形成新的诉讼时效,不构成时效的中断,所以,该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1)丁有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丁无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

(3)丁有权行使代位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4)甲可以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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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是我从CPA网站载过来的。童鞋,在考试是哟?

加油吧。

经济法案例分析5

这类问题属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如果提问者只是应付考试就算了,如果以后从事与合同有关的业务,还是要认真学习合同法,掌握基本原理,对工作、个人都有好处。

1、合同成立。双方签订合同不以是否在合同书上签字为准,而是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准。本案中双方均有订约、履约的意思表示,形成了合意,故合同成立。

2、甲公司行为合法。基于乙公司的财务困难可能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公司产生不安履行抗辩权,可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合同法规定。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甲公司虽然于8月26日开始交付仪器,但因交通事故导致仪器毁损,无法完成交货。因交通事故是加以注意可以避免的,不属不可抗力免责的情况,所以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丙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安全、及时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因丙公司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毁损,因此,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

1、甲、乙间就乙向丙收取房租一事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说,乙可以以甲的名义向丙收取房租,其后果由甲承担。

2、赵某夫妇与甲没有合法租赁关系。在本案中,乙以甲的名义与赵某夫妇签订的代理合同属于乙超越代理权限范围的越权代理行为,属无效。但赵某夫妇取得房屋使用权属善意取得,因为赵某夫妇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并且支付了相应租金,所以,赵某夫妇可以在合同约定时效内继续使用房屋。如果合同未约定租期,甲在可在任何时候收回房屋时,但应给赵某夫妇合理的处理时间,并且返还多收的租金。

3、甲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乙支付相应的租金,并且赔偿其因超越代理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当然也可以请求赵某支付租金,但个人认为法院不会支持。

4、关键证据:授权范围、损失范围、甲向乙持续要求支付房租的证明。

各抒己见,各位看官不要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