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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如今压力大,妻子每月花销百万天价,与儿子相差60岁,此事你如何看?

王刚如今压力大,妻子每月花销百万天价,与儿子相差60岁,此事你如何看?

父母的心 阅读答案

1、我认为是第一句比较好,第一句中透露出父母的不舍,而第二句则侧重有恳求的语气。固第二句比较好。

2、文章安排了5个场面。不妥,这样不能很好的表现出父母一次又一次矛盾心理以致最后决定不送。

3、不能。一开始父母因为家庭贫困希望孩子过上好的生活才会送给富人,这也是父母之心啊,但分离的苦却让人难熬,才决定一个也不送。

纯属个人意见 嘿嘿自己做的

一道阅读题 帮帮忙!

1,30岁生日却点燃了53支蜡烛 生日提前两天过 摆放了母亲生前最爱的炒花生。

2,妻子为“我”过生日 “我”为母亲过生日

3,不能互换,“莫名”指说不出,“莫大”指极大,前者突出了母亲的难言之情,后者突出了“我”的深深忏悔。

4,A处:虔诚的忏悔和自责。 B处:感受到母爱后的激动。 C处:既有喜悦 激动,又有遗憾 自责。

5,母亲:慈爱 “我”:孝顺 妻子:善良

大师求救!帮我解释一下!

此种命运天生机智, 胸襟豁达,志气高,如果少年勤学的话有功名等着,20~30岁没钱,肚子里点子倒不少,有礼仪,有才能, 做事勤俭,一生福禄无----你落了最重要的一字:忧。和人合伙做事不好,周围亲人才可靠,交朋友,四海春风。人到中年功名至,但仍旧见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量能宽大,义济分明,吉人天相,四海闻名,30岁之后成家不晚,可平安到老,x厅x室不在话下,夫妻二人虽然命理都很硬但却相辅相成不相克,儿子与媳妇和你,只有一人可以寿终正寝,你77时逝于旅途中。

注:子媳三人如果解为儿子儿媳和你妻子不是吾所愿矣,但要看你子媳与你妻命相克否,不过此批有漏处,故疑似近人编之,不似“神指”,所以好即信之,不如意则无物可以,凡事靠正心公德,岂能尽信“闲书”?对吧?:)祝你好运!!

解答法律案例题

试分析如下:

案例一:

1、从本案原始投资来看,王某和任某自筹资金成立合伙企业,因此王某属于实际的原始合伙人,对企业享有合伙人的地位和资格,这种资格一直没有实际被剥夺,因此仍然享有。至于工商登记只不过是对外公示。但是本案显然属于合伙企业内部纠纷,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来认定。

2、作为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成为合伙人,法律并没有说这是一种资格的继承。因为合伙强调的还是人合,也就是说,为了保护合伙的稳定,其他合伙人有权利接受或者拒绝继承人成为合伙人。

3、本案如果任某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则继承人不能成为合伙人。任某首先应当起诉确认其合伙地位,然后由其主导合伙企业退还继承人应当享有的资产,然后变更合伙企业为个人独自企业。

案例二:

1、法律既要保障合伙的稳定,又要允许合伙人退伙自由。因此法律规定,如果合伙有期限约定,一般应当履行到期限完毕,不能随意退伙。如果协议没有约定,在不给企业造成损失情况下,可以提前30日提出退伙。

2、本案如果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则属于自愿退伙,乙丙退还甲的出资,视为同意甲退伙。

3、答案类似于第二项,乙丙已经以行为表示三方达成退伙协议,而且已经部分履行。

4、本案对内来说应当视为三方达成了退伙协议,甲已经退伙。至于退伙返还出资多少,应当按照甲实际退伙之日进行资产清算,计算甲应得的退款数额。如果退伙之日有亏损,甲同样应当承担。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好的案例,值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