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征地补偿款一直没得,也找过当地政府,县政府也没用,那改找哪个部门? 征地补偿款是发给村里还是个人
农村征地没得到补偿费怎么办啊?找那个部门
应该找市政府和三环高速建设工程指挥部。
土地已被征收,钱确没到位,应该政府那个部门去找
找村委会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重新测量。
农民土地被征用,关于还建赔偿问题,县政府不作为,该找谁?
集体土地被确权为国有 定安村民状告县政府不作为南海网 www.hinews 2006-05-08 11:26 来源: 商旅报 [发表评论] 海南新闻网5月8日消息:“据族谱记载,自清朝康熙年间我们的祖祖辈辈就在‘马橹坡’地上葬墓和耕种经济作物。然而,定安县政府却把原属于集体所有的这块地确认为国有土地。”5月7日上午,75岁的定安县定城镇桐卷村委会新老桐树经济社的邓信堂老人拿出一本已发黄的族谱,指着上面记载的文字对记者说,“去年我们经过诉讼后,海南中院撤销了县政府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可是判决下来5个多月了,县政府仍没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此,我们300多名村民将再次状告县政府不作为。”
41亩土地起争议
新老桐树经济社的村民们说,“马橹坡”(面积41.19亩)这块地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先人的墓地,现该地上仍有190多座坟墓,其间也种植一些树木和农作物。1968年响应大队号召,他们将这块地抽调给大队建农场使用,但由于当时大队开会是口头上作出决定的,没有文书资料记载。土地被抽调后一直由桐卷大队使用,1980年原大队农场解散后各生产队上调的土地退回原生产队耕作。
但是,当时新老桐树经济社上调的土地由于种树一时无法归还,仍属大队使用。1983年大队将该地上的林木砍伐后,林木又再生了树,桐卷大队以口头商议的形式由同是桐卷大队的桐水坡村管理。在此期间,新老桐树经济社多次向桐水坡村要求归还该土地,都没有得到解决。村民们为了证实所说的事实,向记者出示了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原桐卷大队所办农场是借用他们村的“马橹坡”土地。
集体地确权为国有
2005年,新老桐树经济社向定安县政府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政府尽快处理,把属于他们的土地归还。定安县政府经调查,“马橹坡”在解放初土改时,政府都没有给任何一方颁发土地所有权证,并召开听证会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各方的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效。2005年4月5日,县政府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所有权争议,不能依法证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作出了《土地权属决定书》,确认“马橹坡”的41.19亩地为国有,其使用权由政府管理或发包给相关的经济社使用。
法院撤销政府决定
接到《土地权属决定书》后,新老桐树经济社的村民们不服,于是将定安县政府告上海南中院。2005年11月29日,海南中院审理认为,自1968年起该地一直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造林和农民承包造林使用至今,连续使用已经超过20年,且现在仍在使用。根据《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农民集体组织界线范围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使用20年以上,现在仍在使用的土地及其间的零星荒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故定安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决定书》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法院据此作出了一审判决,撤销定安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决定书》,并责令定安县政府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审判决后,定安县政府没有提起上诉,新老桐树经济社的300多名村民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盼望政府能尽快作出新的处理。可是,5个多月过去了,定安县政府仍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地被占了,补偿还没到位。要到什么部门找呢?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这属于土地补偿纠纷,向当地县政府申请要求其解决,如果不解决,可以对该政府部门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