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农民交公粮 现在农民种地不交公粮,政府为什么还会倒贴钱?
现在种地不交公粮啥政策?
国务院鉴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收取数量较少,而收税成本较高,报经全国人大批准,决定不再保留这两个税种
交公粮时代政府给钱吗
给钱。给得少。公粮(分”征购“相当于征收,大概市场百价的2分之1多一点,”三超粮”大概市场价的3分之二多点)。"议价粮"即市场价,卖多卖少自己定。征购粮每亩水稻在150一200公之间(各地有差别)三超粮是在征购的基础上给点奖励的意思度。不给是不行的。留足自食的粮食、种子后能卖议价的稻谷就很少很少了。回完成公粮后政府给钱,要扣除农业税、农业贷款、乡级统筹、乡提留款、村统筹、村提留、水费、建校费、工程集资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款项后所剩无几,有的农户答还远远不够。所以农村很多农户都逐年欠政府款项,多少不等。
现在的农民为什么要缴公粮?
早免了,如果你们那里还在交的话可以向上级告了
老百姓为什么不用交公粮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关于废止1958年6月开始实行的《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国家意愿,曾经的“扬鞭催马送粮忙”的交公粮场面将不复存在。
但是,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农民依然需要履行纳税义务,而且,只有通过合理的税赋才能真正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国外,即使是工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也并非不存在农业税收。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财产税,巴西、印度的土地使用税等,其中各类农村土地都是其中一个税目,只不过农业用地的适用税率一般比较低。世界各国农业税收课征制度除了比较典型的财产税外,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的征收过程中,农业收入或者农产品的流转,也构成其计算税基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我国实行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见附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积累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
然而,在《农业税条例》中,税收量的计算是以集体或个人按产量核定,这在公有和集体所有制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下是可行的。随着改革以来各种形式的农村生产单位的出现,以及计划经济下的保障体系的崩溃,按人头按产量收“公粮”的方式因医疗、教育乃至住房改革等因素将加大贫富差距,不利于农村贫困人口的减少,已经不适合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废止《农业税条例》是与时俱进。